7月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陕西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各县(市、区)政府应重点考虑村集体经济增收效果和产业带动作用,综合投资运营能力,优选1~3家投资主体,负责本县驭风行动风电项目建设和全生命周期运营维护。鼓励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配置等市场化方式确定投资主体。
驭风行动项目以符合用地和环保政策为前提,确保风电开发与乡村风貌有机结合。应与集中式风电统筹规划、整体布局,坚决杜绝“化整为零、一哄而上”,合理有序开发,纳入我省驭风行动的乡(镇),原则上2年内不得参与省内保障性并网风电和外送基地项目申报。要严格落实就近开发利用要求,充分利用既有变电站和配电系统设施,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不得超过35千伏(含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侧),原则上不应对其接入供电区的110千伏及以上现有电网设备容量提出增容需求。
《方案》提出,市级发展改革(能源)部门会同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工作方案申报和初审,坚持“村企合作、惠民利民”的原则,使驭风行动项目发展更多惠及村集体和村民。各市在严格审核把关县级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汇总形成市级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除满足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外,重点关注惠民利民情况,坚持宁缺毋滥。工作方案须经市政府同意,并于8月30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逾期视为无符合条件项目报送。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对各市工作方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是否拆分集中式风电资源、接入消纳是否合理、项目收益是否最大限度保障村集体利益等内容,并于9月底前印发全省总体方案。
各市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按照省级确定的建设规模组织驭风行动项目建设,加快项目核准等手续的办理,落实电网接入,尽快开工建设。驭风行动项目原则上应于2025年12月底前核准开工,2026年12月底前建成投产。如2025年12月底前不能取得核准手续、2026年12月底前不能建成并网,项目自动作废。
驭风行动项目由设区市发展改革(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核准,探索试行备案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供“一站式”服务,同一投资主体开发的项目,可统一办理前期手续。对于不涉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植被恢复、压覆矿产等敏感区域的项目,由投资主体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承诺,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支持意见,并依法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坚持节约集约使用土地,推广使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农村零散非耕地,依法依规保障项目用地。对不占压耕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用地部分,探索以租赁等方式获得。
《方案》显示,项目业主可自主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模式。电网企业负责制定项目接入保障方案,对驭风行动项目,优先安排接网工程投资计划,积极开展农网智能化改造升级及配套电网建设,确保与驭风行动项目同步投运,保障相关风电项目“应并尽并”。项目上网电价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
列入工作方案清单的项目,未按期开工建设,市(县)发展改革(能源)部门督促项目投资主体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按时开工的,由县级政府依法收回开发权,重新优选投资主体。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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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陕西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各县(市、区)政府应重点考虑村集体经济增收效果和产业带动作用,综合投资运营能力,优选1~3家投资主体,负责本县驭风行动风电项目建设和全生命周期运营维护。鼓励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配置等市场化方式确定投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