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申报2024年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明确:
1、风电、光伏共安排25GW项目指标
根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电网消纳能力,2024年广西安排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的竞配指标分别为:22GW、3GW左右。
2、每个集团指标上限:风电、光伏分别为1.5GW、0.3GW
为避免资源过度集中,每个集团风电、光伏项目获得的建设指标容量分别不得超过150万千瓦、30万千瓦,按项目评分高低进行取舍。
3、风电、光伏项目配储要求
项目需承诺配建一定比例储能设施或购买相应比例的共享储能服务。其中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配置比例分别为20%、2小时和10%、2小时。
4、风电、光伏项目并网时间要求
风电项目:9个月内申报核准,核准后两年半内全容量并网;
光伏项目:要求自年度建设方案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全容量并网。
5、三种类型项目不需竞争性配置,也不需配置储能
1)利用合法合规建设的固定建筑物屋顶和墙面、农业大棚和禽畜棚舍屋顶等建设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利用已有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闲置土地以及列入国家或自治区规划的核电、煤电项目厂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
3)符合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的分散式风电项目。
光伏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企业能力(24分)、前期工作情况(50分)、社会经济效益(16分)、建设及消纳能力要求(10分)等因素综合评分。各项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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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申报2024年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明确:为避免资源过度集中,本次申报工作每个集团公司风电、光伏项目获得的建设指标容量分别不得超过150万千瓦、30万千瓦,按项目评分高低进行取舍。申报企业属于合资公司或联合体的,按各方股权折算指标容量。合资企业、联合体企业需提供股权比例说明及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