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电量补贴0.3元/kWh,东莞明确2024年储能应用资助条件

广东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04-23 16:53:35 放电量补贴0.3元/kWh,东莞明确2024年储能应用资助条件-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4月22日,广东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两项2024年东莞市新型储能资助工作指引政策文件。申报补贴的项目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工作寿命10年及以上,接入电压等级为380V及以上,额定功率下连续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锂电池电芯循环寿命>6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需具备电池簇级自动均衡、故障定位与隔离和SOC智能运、维设计,单个储能项目规模原则上不少于2MWh。按经核定的实际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的事后资助,补贴累计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累计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原文如下:

各镇街(园区)经济发展局(统筹发展局、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东莞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0月印发《东莞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指引(东发改〔2023〕187号)。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培育和应用推广,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响应行业发展诉求,2024年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引的修订工作,编制《2024年东莞市新型储能电池产品出口认证资助工作指引》和《2024年东莞市新型储能示范应用资助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所涉新修订的工作指引自2024年4月19日起施行。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4月18日期间按原工作指引执行。即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预计5—6月开展)将按原工作指引执行。

附件:1.2024年东莞市新型储能电池产品出口认证资助工作指引.pdf

2.2024年东莞市新型储能示范应用资助工作指引.pdf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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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0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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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广东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两项2024年东莞市新型储能资助工作指引政策文件。申报补贴的项目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工作寿命10年及以上,接入电压等级为380V及以上,额定功率下连续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锂电池电芯循环寿命>6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需具备电池簇级自动均衡、故障定位与隔离和SOC智能运、维设计,单个储能项目规模原则上不少于2MWh。按经核定的实际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的事后资助,补贴累计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累计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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