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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执行!国家发改委: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

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03-18 10: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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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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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ouzhen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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