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国能发资质〔2021〕37号)“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相关许可决定”有关规定,拟撤销以告知承诺取得许可后逾期不整改的53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证,现将处置情况进行公告。
公告期30日(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10日),公告期满办理相关处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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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能源局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国能发资质〔2021〕37号)“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相关许可决定”有关规定,拟撤销以告知承诺取得许可后逾期不整改的53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证,现将处置情况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