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内市监标准字【2023】461号),经自治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复审,由我协会、中节能、华为、山路能源等单位牵头编制的《大型并网光伏发电站运行维护规程(DB15-T 1428-2018)》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复审结论为修订,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的公告(2023年第18号)》,修订工作由我协会牵头,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我协会启动了该标准的修订工作。经过前段时间的调研、收集资料和综合分析,为使修订后的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实用性,现面向全行业公开征集参编单位和修改意见(修改意见不包括前言和引言,主要修改标准技术条款内容),请相关单位积极参与,请于4月1日前将参编报名表和修改意见发送到协会秘书处邮箱652377453@qq.com。
联系方式:
李艳侠18686046579
于小丽15248196268
温建亮 13684783163
秘书处0471-4908813
附件:
1.标准文本
2.参编单位报名表
3.修改意见汇总表
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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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内市监标准字【2023】461号),经自治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复审,由我协会、中节能、华为、山路能源等单位牵头编制的《大型并网光伏发电站运行维护规程(DB15-T 1428-2018)》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复审结论为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