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同市能源局、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印发《大同市规模以下新能源发电企业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提出:由于新能源发电项目模大小不同、电网接入类型不同,许多小项目无法入规入统,因此对全市规模以下新能源发电企业进行整合。
1、整合范围
在大同市辖区内建成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含扶贫光伏发电项目及自然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2、新能源企业整合原则
1)以大并小(大企业兼并小企业)
以县区为单元,同一县的新能源发电企业,由规模较大的兼并规模较小的规下企业(规模较小的规下企业需要先进行注销)
2)以小促大(多家小企业整合成大企业)
对隶属于同一县区的两户或多户规模以下新能源发电企业进行整合(整合企业需要先进行注销),兼并成独立的法人主体,促进企业达到入规条件,尽快升规入统。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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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同市能源局、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印发《大同市规模以下新能源发电企业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提出:由于新能源发电项目模大小不同、电网接入类型不同,许多小项目无法入规入统,因此对全市规模以下新能源发电企业进行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