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3年1月28日委托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新疆恒晶硅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恒晶硅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
建设地点: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准东产业园区。
项目概要:本项目建设内容为10万吨高纯晶硅(包含2条生产线),以及配套的氯碱装置以及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
生产装置包括制氢、盐酸解析、三氯氢硅合成、冷氢化(含渣浆处理/高沸裂解)、精馏(含吸附、反歧化)、还原(含水系统)、整理、尾气回收、工艺废气处理、罐区。
氯碱装置包括盐酸及HCl合成,离子膜电解、氯氢处理、一次盐水精制、废盐堆场、酸盐罐区。
辅助及公用工程设施包括循环水站、总变电所、装置变电所、机柜间、换热站、脱盐水站、超纯水站、7℃水冷冻站、尾气回收冷冻站、空分制氮、硅粉库、成品库、备品备件库、化学品库、危废暂存库、废渣棚、污水处理站、高盐废水处理、消防水池/消防水压泵站、消防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雨水检测池、机修厂房、中心控制室、分析化验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宿舍等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废气治理,噪声治理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931613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2)查阅纸质征求意见稿,前往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或来电、发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恒晶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准东产业园区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009630062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128号办公楼2层201室
联系人:娄工
联系电话:13109997389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新疆恒晶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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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