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国家能源局东北能源监管局发表文章《完善市场化机制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
其中提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政策部署,东北能源监管局结合监管职能,积极推动新型储能发展,推进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
一是印发新版“两个细则”,打牢新型储能并网运营和良性发展基础。在“两个细则”中明确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等新型储能电站的并网主体地位;支持电源侧、负荷侧配建储能在具备相关条件独立运行后参与辅助服务调用和补偿;增加一次调频、自动电压控制等辅助服务补偿力度,为储能提供更多获利途径。
二是修订《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激励储能参与系统调节。将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更多市场主体纳入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建立完善独立储能参与调峰、调频的条件、报价标准等规则条款,鼓励储能电站作为辅助服务提供者参与供需匹配平衡。
三是鼓励支持新型储能项目并网及运营。2022年,协调国家能源局批准建设的第一个大型化学储能国家示范项目大连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电站顺利并网,完成整套启动试验。在沈阳微控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和大庆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平台开展实地调研期间,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及时为实证平台发放电力业务许可证。
四是完善支持配建储能与发电项目联合参与电力市场规则。细化东北电力市场运营规则条款,支持配建储能设施与发电项目联合参与中长期交易、“两个细则”及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通过联合运营交易提高项目总体收益。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规则,同时,配合东北三省一区能源主管部门协同发力,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配套政策,提升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加快推进东北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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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国家能源局东北能源监管局发表文章《完善市场化机制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其中提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政策部署,东北能源监管局结合监管职能,积极推动新型储能发展,推进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