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方案总体目标明确,到2025年,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累计投运规模力争达到250万千瓦左右,确保沿海地区新增500万千瓦海上风电和500万千瓦海上光伏并网消纳。
到2027年,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累计投运规模力争达到350万千瓦左右,确保沿海地区海上风电和海上光伏两个千万千瓦级基地并网消纳。
在沿海地区重点开展19个大型新型储能项目的规划布局工作,项目规模总计349万千瓦,其中盐城10个共181万千瓦,南通6个共108万千瓦,连云港3个共60万千瓦,推进新型储能科学布局,打造沿海“新能源+储能”多元化应用示范区。具体项目清单如下:
同时,方案还提出,结合沿海新型电力系统对新型储能技术路线的实际需要,促进技术成熟的鲤离子电池储能规模化发展,积极支持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热储能、重力储能、飞轮储能、氢储能等创新技术试点示范,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探索开展新型储能配合核电调峰调频及多场景应用,探索利用退役火电机组既有厂址和输变电设施建设新型储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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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总体目标明确,到2025年,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累计投运规模力争达到250万千瓦左右,确保沿海地区新增500万千瓦海上风电和500万千瓦海上光伏并网消纳。到2027年,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累计投运规模力争达到350万千瓦左右,确保沿海地区海上风电和海上光伏两个千万千瓦级基地并网消纳。在沿海地区重点开展19个大型新型储能项目的规划布局工作,项目规模总计349万千瓦,其中盐城10个共181万千瓦,南通6个共108万千瓦,连云港3个共60万千瓦,推进新型储能科学布局,打造沿海“新能源+储能”多元化应用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