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兼辽宁省能源局原局长汪洪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辽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辽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特别声明:索比光伏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凡来源注明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内容为索比光伏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图片正在生成中...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兼辽宁省能源局原局长汪洪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辽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辽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