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化县乐安镇一期光伏发电项目及安化县田庄乡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安化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HNGS-GC-GKZB-22-0156
2.2 招标项目名称
安化县乐安镇一期光伏发电项目及安化县田庄乡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2.3.1安化县乐安镇一期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乐安镇和梅城镇境内,安化县南部区域,项目直流侧容量为199.13101MWp,交流侧容量为149.05MW,总占地面积为4350亩。项目场址比较分散,共包含6个较为集中片区,中心地理坐标为N28°7′47″,E111°31′2″,土地类型为园地、灌木林地和坑塘水面。场址距离安化县直线距离41km,场区东侧有省道S322经过,场区内部有县道X044经过。场区各地块附近有乡道通往,交通较便利,运输条件较好。场区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光伏场区通过7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至新建220kV升压站,升压站拟以1回220kV架空线接入220kV洢水变电站220kV侧,导线型号暂定为LGJ-240,线路长度约18.4km。
2.3.2安化田庄乡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田庄乡境内,安化县中部区域,项目直流侧容量为93.21026MWp,交流侧容量为69.3MW,总占地面积为1815亩。项目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N28°15′28.14″,E111°15′35.20″,土地类型为园地和灌木林地。场区地势复杂、有较大起伏,海拔高度为330m~1200m,大部分区域坡度在30°以下,坡向主要为东西向坡和偏南向坡,地表覆盖有灌木和杂草。场址距离安化县城直线距离13km,距X042县道约5.8km。场区北侧有G536国道,场区各地块附近有乡道通往。场区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供益阳安化田庄乡70MW光伏电站接入。光伏场区通过3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至新建110kV升压站,升压站拟以1回110kV架空线接入220kV安化西变电站110kV侧,导线型号暂定为LGJ-240,线路长度约12.8km。
2.4 招标范围
2.4.1安化县乐安镇一期光伏发电项目及安化县田庄乡光伏发电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A.光伏电场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勘测定界报告、地形测绘、光伏电场初步设计、光伏电场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光伏电场竣工图编制等;
B.光伏电场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除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外),光伏电场所有设备和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支架、一、二次设备、外线塔材、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等)的二次倒运、场地、保管、安装、检验、试验(含特殊试验)及检查测试(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组件现场隐裂检测等)、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并网性能检测,并取得合格的报告、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C.光伏电场建筑及安装工程(含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场区道路、辅助工程(所有涉及施工区域的管线(电力、电信等设施)拆改移、标识标牌、企业标准化设施)、设备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支架、一、二次设备、外线塔材、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等)临时堆场、青赔、清表及与工程相关的协调、装修和配置升压站的生活、办公所需的家具、家电等物资(其装饰标准应满足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主流品牌中等标准)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征租地(光伏区租地/升压站征地和出线用地的征租)协调、集电线路用地的征租及协调,工程开工许可以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质量监督、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网络安全及等保测评、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土地复垦、安全验收、消防验收、电磁辐射、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D.完成送出线路可研编制、地勘、测量及申请报批的所有前期手续办理,线路送出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及评审、开工前需要取得的线路核准等手续办理,接入系统方案的编制、申请报批、相关协议的签订,以及接入系统(含路径协议办理、初设评审、送出线路及接入系统审查意见、批复意见提及的全部扩建改造工作)的设计、设备采购、征地青赔、施工、调试及竣工投产。此外,协调完成电网关于光伏电站初步设计评审及调度命名和并网调度协议的签订,配合建设单位完成高压接入协议及购售电合同的签订,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E.职业卫生三同时及安全设施三同时等相关文件编写、施工及验收工作。
F.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项目用地报批的手续办理(除“招拍挂”外的全部费用由总包负责)。负责项目林地可研及批复获取。
G. 在工程建设期间(项目开工至项目移交)为发包人提供12间临时现场生活住房(含生活设施及物品)和办公用房(250平方左右,包括现场会议室、打印机2台、办公柜等家具及桌椅);提供给发包人的平面布置方案应征得发包人代表同意,其装饰标准应满足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H.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涉及所有区域的各级政府、乡镇、村、组、电力公司等所有单位的协调、整体合规性手续办理、土地补偿、各种因素阻工、并网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及购售电合同等),并网点停送电操作、反送电操作、并网协调及费用支出、升压站、堆场、进场道路检修道路等临时用地。本升压站内建筑物包括综合楼、危废品暂存间,升压站总面积不少于56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少于900平方米。综合楼布置。
2.4.2特殊说明:安化县乐安镇一期光伏发电项目及安化县田庄乡光伏发电项目在以下承包范围上存在区别。
安化县乐安镇一期光伏发电项目综合楼布置:有大会议室1间、餐厅和厨房各1间、大办公室1间(12个工位)、小办公室1间、宿舍8-10个标间、档案室1间、活动室1间、党建活动室1间、大厅1间、备品备件和工具间各1间、公共卫生间每层1间(宿舍层除外)洗衣房各1间等。
A.安化县田庄乡光伏发电项目综合楼布置:有大会议室1间、餐厅和厨房各1间、大办公室1间(8个工位)、小办公室1间、宿舍8个标间、档案室1间、活动室1间、党建活动室1间、大厅1间、备品备件和工具间各1间、公共卫生间每层1间(宿舍层除外)洗衣房各1间等。
B.安化县乐安镇一期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基础型式可采用浇筑桩或柔性支架或浇筑柔性组合等方式(具体形式根据地形设计并取得招标方认可)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及费用,投标人还需承担所有协调相关费用,投标人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详细范围请见“专项附件4 第八章 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项目地点
安化县乐安镇一期光伏发电项目: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乐安镇、梅城镇。安化县田庄乡光伏发电项目: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田庄乡。
2.6 计划工期
(1)安化县乐安镇一期光伏发电项目:2022年12月30日开工,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首批并网发电,2023年 10月 31 日前完成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竣工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2)安化县田庄乡光伏发电项目:2022年2月3日开工,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项目首批并网发电,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竣工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具体进度要求见“专项附件4 第八章 项目技术资料”。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至少2个单项合同规模总装机容量在50MW及以上的光伏电站项目设计工作的设计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②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2个单项合同规模总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光伏电站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单项合同装机容量70MW及以上且累计合同装机容量不低于200MW的光伏EPC或工程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声明:索比光伏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凡来源注明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内容为索比光伏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图片正在生成中...
本招标项目安化县乐安镇一期光伏发电项目及安化县田庄乡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安化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