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十四五”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投资开发主体遴选公告发布。
本次公开遴选投资开发主体的项目共5个,包1为衡阳县台源镇九乐村6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投资额度约24000万元;包2为衡阳县大安乡青龙村7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投资额度约28000万元;包3为衡阳县岘山镇100MW光伏项目,投资额度约40000万元;包4为衡阳县台源福溪80MW光伏发电项目,投资额度约32000万元;包5为衡阳县西渡盘龙100MW光伏项目,投资额度约40000万元。5个项目合计规模410MW、投资总额164000万元。
根据公告,竞选企业必须承诺项目能够按照省市要求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在项目建成并网前,禁止倒卖转让、变更项目公司股权。此外,在同等条件下,投资开发主体须同意优先采购衡阳本地产品装备。并要求在衡阳县当地注册一家项目公司,确保项目产生的全部税收均在本地缴纳。投资开发主体承诺承诺项目开工前出具总投资10%的履约保函。
公告如下:
衡阳县“十四五”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投资开发主体
遴选公告
为助推我县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加快推进光伏发电,落实省市关于光伏发电开发的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我县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全省“十四五”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复函》湘发改〔2022〕63号的文件精神,经衡阳县人民政府同意,受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由我公司对“衡阳县“十四五”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投资开发主体”进行公开遴选,现就遴选要求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代理单位: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衡阳县“十四五”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投资开发主体遴选
四、项目编号:TCZY-2022HY-027
五、遴选目标:
对报名参与竞选企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每个包号择优选定1家投资开发主体企业。
六、遴选内容:
本次公开遴选投资开发主体的项目共5个,包1为衡阳县台源镇九乐村6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投资额度约24000万元;包2为衡阳县大安乡青龙村7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投资额度约28000万元;包3为衡阳县岘山镇100MW光伏项目,投资额度约40000万元;包4为衡阳县台源福溪80MW光伏发电项目,投资额度约32000万元;包5为衡阳县西渡盘龙100MW光伏项目,投资额度约40000万元。
七、竞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竞选企业或所属集团公司或集团控股公司具有新能源开发业绩。
2)投资开发主体必须承诺能够按照省市要求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
3)投资开发主体承诺在项目建成并网前,禁止倒卖转让、变更项目公司股权。
4)在同等条件下,投资开发主体须同意优先采购衡阳本地产品装备。
5)投资开发主体要在我县当地注册一家项目公司,确保项目产生的全部税收均在本地缴纳。
6)投资开发主体承诺承诺项目开工前出具总投资10%的履约保函。
八、遴选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1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衡阳县西渡镇江山社区合昇名苑18栋2单元2楼。
联系电话:18674742880
3、报名时需带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外商企业提供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格证明文件或相应承诺文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每竞选一个包提供二套)。竞选人必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竞选资格或中选资格,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九、竞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详见遴选文件。
十、遴选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cn/)发布。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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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十四五”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投资开发主体遴选公告发布。 本次公开遴选投资开发主体的项目共5个,包1为衡阳县台源镇九乐村6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投资额度约24000万元;包2为衡阳县大安乡青龙村7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投资额度约28000万元;包3为衡阳县岘山镇100MW光伏项目,投资额度约40000万元;包4为衡阳县台源福溪80MW光伏发电项目,投资额度约32000万元;包5为衡阳县西渡盘龙100MW光伏项目,投资额度约40000万元。5个项目合计规模410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