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州:十四五打造“风光水火储一体化”能源基地

红河州政府办2022-11-16 16:31:22 云南红河州:十四五打造“风光水火储一体化”能源基地-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11月15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坚持加快把绿色清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持续推进绿色能源战略与绿色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建设有色金属全产业链示范区,发展水电、火电、风电、光伏发电和供电、燃气为主的绿色能源产业,建成全省新能源开发利用示范基地、能源安全保障基地、国际能源枢纽前沿。

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技术攻关。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5G、光伏+储能+充电等成套应用技术及智能化控制系统的研发及应用,水电工程安全运行与防灾减灾技术体系研究,风电数字化设计与运维技术开发,大容量储能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建设215万千瓦风电项目,开展新一代清洁能源储能应用示范,打造“风光水火储一体化”能源基地。

原文如下: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现将《红河州“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州“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红河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快创新型红河建设,根据《云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科技创新成效和面临机遇

“十三五”以来,州委、州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成立红河州科技领导小组,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创新型红河建设。通过全州上下的共同努力,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对红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引领作用,为创新型云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十三五”科技创新取得成效

1.科技经费投入实现新突破

财政投入持续增加,“十三五”期间全州财政科技经费支出达8.87亿元,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占比0.25%。2016—2021年,全州共争取到省对下转移支付安排红河州省级财政科技经费为28515.35万元,其中,2016年4657.36万元、2017年6182万元、2018年5940.70万元、2019年4338.26万元、2020年4062.63万元、2021年3334.40万元。

2.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实现翻番,从2015年的7.87亿元提高到2020年的22.36亿元,分别为7.87亿元、11.78亿元、12.43亿元、15.77亿元、18.46亿元、22.36亿元;研发投入强度从2015年的0.7%提高到2020年的0.92%,分别为0.76%、0.88%、0.84%、0.79%、0.83%、0.92%。科技进步贡献率从45%提高到50%,分别为45%、45.4%、45.9%、46.1%、50%。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0.59件提高到0.91件。

3.科技新动能培育不断加快

到2020年底,高新技术企业达38户,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达290.57亿元,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424户。全州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25万亩,生物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8.6%。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已成为全州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共建有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国家级星创天地5个、省级众创空间12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个、省级星创天地10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2个。

4.科技合作交流迈出新步伐

2019年沪滇科技成果对接交流活动在红河州成功举办,本次对接交流活动共征集需求270项,促成112个项目签约,其中,在大会集体签约24项,红河州11项,占45.8%,红河州项目主要涉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5G通讯、汽车轻量化新型铝材、医疗、高端花卉产业等方面。上海化工院云南省高性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及配套产业基地项目已竣工投产,屏边蓝色垃圾污染治理项目已试验示范,曾小勤汽车轻量化新型铝材研究项目落地云铝润鑫产业化。

5.科技平台建设取得新成效

浙江大学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建设稳步推进,2020年底,年产10万吨钢铝板数字化彩印生产线项目竣工投产,柔性化智能制造中试与示范线、医疗仪器中试与示范线已完成产品展示。省科技厅、红河州人民政府赴浙江大学对接共建浙江大学云南(红河)研究院工作,将突出浙江大学多学科建设优势,进一步深化拓展农业、生物医药等合作领域,努力打造多元化投入、实体化建设、市场化运行、国际化发展的新型研发机构,促进优势科技成果在云南省、红河州转移转化。云南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编制完成《云南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云南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战略研究院院长高旺盛等9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到弥勒对红河农高区规划、方案进行了深入论证,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正在全力打造全国最美农高区。

6.科技人才高地初步形成

到2020年底,共建立袁隆平、朱有勇等院士专家工作站16个。通过构建领军人才、高端科技人才、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技术创新人才等多层次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育与引进体系,创新创业人才规模不断扩大。获省科技厅批准入选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13人,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14人,培育创新团队2个。“三区”人才获批177人,省级科技特派员422人。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评比中,全州行政区域内承担、参与的红河学院、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等26个单位共荣获科学技术奖励37项。

7.科普能力建设取得新飞跃

2020年,红河州科技局被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授予“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弥勒可邑小镇研学基地、红河州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红河州青少年宫等15个基地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中国科学院边疆民族地区科普行动走进红河州蒙自市、弥勒市、泸西县14所中小学,开展了42场科普公开课,中科院科学传播局同意定期前往红河州开展科普及科学教育活动。

8.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取得新进展

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发展中心红河分中心揭牌成立。2020年全州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25万亩,产量13.03万吨,实现农业产值41.8亿;药品流通业主营业务收入26.3亿元,增长29.24%。全州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8户,零售企业1502户。有持证药品生产企业7户,生产剂型达12个综合制药产业,剂型共80个品种、100余个规格,中成药生产和销售量均占90%以上。云河药业拥有通过GMP标准认证的12个剂型共74个品种规格的药品现代化生产线,32个品种列入国家医保目录。

(二)“十四五”科技创新面临机遇

从全球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度融合发展。新能源、生命科学、航空航天、纳米科技等高科技领域孕育新突破,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加速迭代,前沿引领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正在塑造新的经济形态,科技带来巨大机遇也潜藏重大风险,全球科技治理体系和科技规则加速重构,大国科技竞争加剧,科技创新成为重塑国际格局的关键变量。

从国内看,我国正面临实现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新征程。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国家把创新摆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科技创新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担负着前所未有的历史重任。面对诸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成为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和风险挑战的战略选择,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学技术解决方案,需要科技发挥更关键、更强劲的支撑引领作用。

从我省看,全省经济社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期,向科技要动力、向科技要解决方案的关键期。科技创新面临一系列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我们要深刻领会和落实“越是欠发达地区,越需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正确认识和把握云南科技创新在全国创新大局和全省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需要坚持创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全面推进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在优势特色领域为国家科技自立自强作出云南贡献,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贯彻新发展理念,需要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在一二三产业跳过中低端、直接进入高端行列中提供强劲动力,真正把科技创新充分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以创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实践。融入新发展格局,需要在建设强大国内市场与南亚东南亚国际市场之间的战略纽带中用好科技创新这个有力杠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市场空间、内需潜力,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场景,为深度融入国际循环、畅通国内循环筑牢创新根基。

从我州看,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要求红河要建设成为“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州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13568”工作思路,要求要聚焦“一个目标”,建成“三个示范区”,形成“五大布局”,实现“六个新突破”,完成“八项重点工作”,奋力夺取红河高质量跨越发展新胜利。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红河科技“基础弱”“底子薄”的现实还未根本改变,科技创新和人才资源短板突出,创新能力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一是全社会研发投入严重不足。全州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增长速度跟不上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研发投入强度仅为0.92%,不到全省平均水平(1%)。二是创新主体不多不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少,仅为39家,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的2%。全州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屈指可数,60%左右的企业没有研发活动,大部分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推进科技创新缺资源、缺人才、缺成果。三是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不多不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数量少,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载体作用发挥有限。四是创新人才不多不强。研发人员数量少,高水平创新人才缺乏,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五是基层科技力量薄弱。全州13个县(市),只有蒙自、个旧2个市单独设立县级科技局;州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的 0.25%,远低于全省0.93%的平均水平。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把科技创新摆到前所未有的核心位置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十四五”时期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以高度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扛实责任、担当作为,把科技创新的各项安排部署落到实处,聚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锻长板,加快提升全州自主创新能力,开启创新型红河建设新征程。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战略导向,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建设创新型红河为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对接国家和云南科技创新总体部署,聚焦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通过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加强技术创新引导,完善科技创新创业体系,加快科技队伍人才建设,为建成“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新动能、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科技强国建设。主动融入和服务科技强国建设,打造领先科技力量,聚焦优势特色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国家科技自立自强贡献红河力量。以更多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全面提升红河在新发展格局中的嵌入度、贡献度和价值链地位。

——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确立科技创新在红河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深入实施科教兴州战略、人才强州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支撑红河建设成为“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聚焦建设成为“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大科技需求,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重塑支柱产业新优势,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布局未来产业,推动产业基础、产业链和供应链迈向中高端,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科技创新造福民生。秉持创新依靠人民,创新造福人民的理念。充分激发广大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改善民生作为科技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创新成果广泛应用于人民生产、生活中,用科技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到科技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按照强能力、防风险、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加强科技安全能力建设,强化科技安全、消防安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等组织管理,增强科技对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与开放创新。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科技创新,落实“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新四抓要求,统筹全州科技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充分释放创新创造活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动国内国际深度开放合作,拓展国际科技合作和人才交流新渠道,加快建设滇南科技创新中心、沪滇科技合作示范区。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5年,科技创新能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创新型红河基本建成。展望2035年,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综合科技创新指数达到全省领先水平,科技创新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创新型红河迈上新台阶。

——创建云南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围绕“全国示范、云南样板、红河特色”的建设标准,突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主题,着力打造“1+3”产业体系,1个主导产业:现代园艺产业(绿色果蔬花卉),3个支撑产业: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业、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业、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到2025年,把红河国家农高区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和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农业合作实验区。

——浙江大学云南(红河)研究院基本建成。突出浙江大学多学科建设优势,进一步深化拓展合作领域,聚焦云南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云南省滇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云南省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红河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等,红河州人民政府、省科技厅、浙江大学三方共建浙江大学云南(红河)研究院,促进浙江大学优势科技成果在云南省、红河州转移转化,到2025年,把研究院建设成为立足红河,服务云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多元化投入、实体化建设、市场化运行、国际化发展的新型研发机构,力争成为具有国内乃至国际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学与地方共建研究院。

——滇南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基本建成。提升滇南地区创新能力,打造滇南区域性创新增长极,打造科技入红升级版,推进滇南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年均增速为16.7%,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达6.66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力争突破100户,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达702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力争突破600户,建设国家、省级创新型县3个,建设省级以上科研平台突破50个,省级以上众创空间达到15个以上,建成28个左右院士专家工作站,引进专家300人,引进创新团队20个,下派农村科技特派员500名,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10%,整体创新能力排名全省前列,形成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

——创建沪滇科技合作示范区。完善沪红两地合作渠道,聚集技术、服务、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资源,共同建设上海面向云南有影响力的科技合作交流服务平台,到2025年,加快推进“上海-红河科技创新中心”“上海-红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上海-红河生物医药及生命健康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打造一批“院士专家工作站”,共建一批联合研发平台、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及中试基地,推动沪红两地长期合作,提升红河州的整体科技创新能力。

“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主要指标与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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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技引领“三张牌”示范区建设

(一)科技引领“绿色食品牌”

“十四五”期间,坚持用工业化理念抓农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在建基地、深加工、强龙头、创名牌、育主体、拓流通、保要素上下功夫,实施“一二三”行动,持续推进“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示范创建,围绕全州打造“5个基地”,到2025年,力争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综合产值突破200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3:1以上目标,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精神,根据科技部《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8〕150号)要求,以弥勒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建申报第三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导入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江南大学等科教资源,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培力度,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制定出台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支持政策和实施细则。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出台针对性的具体政策措施,吸引创新主体落地,增加创新机构数量,活跃创新创业氛围。争取浙江大学、云南省科技厅、红河州人民政府三方共建浙江大学云南(红河)研究院。引入国内优势创新资源建设农高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专栏1“绿色食品牌”科技创新重点

创建申报第三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弥勒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建申报第三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制定出台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支持政策和实施细则。争取省科技厅支持红河州申报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在组织领导、政策保障、建设经费、发展定位等方面给予指导,支持红河州引入国内优势创新资源建设农高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建设江南大学云南绿色食品研究院红河分院。针对云南食品产业发展“卡脖子”核心关键技术开展科研攻关,将江南大学优势科技成果落地红河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利用江南大学品牌优势帮助红河招商引资引智,与云南高校、院所和企业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在江南大学学科发展和红河产业升级上实现共赢,针对云南绿色食品产业发展需求同步启动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

推进生物育种科技创新。下大力气推进梯田红米、高端花卉、道地中药材、特色畜禽的良种选育研发、育种技术创新和制种基地建设。选育梯田红米、屏边大围山微型鸡、弥勒红骨山羊等优势特色品种,支持建成一批部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基地、遗传资源基因库。依托云花创新中心,加快花卉专利品种引进研发,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推进产地初加工与物流。重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一体化技术和装备研发,建立产地初加工技术体系;智能冷链物流、绿色防腐保鲜、新型包装控制、粮食现代储备等保鲜物流技术研究;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品质控制、采后保质保鲜全程提质技术体系构建。

(二)科技引领“绿色能源牌”

“十四五”期间,坚持加快把绿色清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持续推进绿色能源战略与绿色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建设有色金属全产业链示范区,发展水电、火电、风电、光伏发电和供电、燃气为主的绿色能源产业,建成全省新能源开发利用示范基地、能源安全保障基地、国际能源枢纽前沿。举全州之力加快碳中和示范园建设,打造千亿级有色金属及新材料产业基地。围绕全州到2025年,力争有色金属及新材料产业产值达2300亿元以上目标,支持相关企业开展锡基材料、高纯材料、显示材料等新材料以及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示范,进一步延伸红河州有色金属产业链。打造有色金属全产业链示范区,依托中铝50万吨、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开展绿色铝新技术研发,延伸发展中高端铝合金、家居铝材等下游产业,全产业链打造绿色铝产业集群。支持相关单位与国内优势科研单位合作建设面向东南亚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科技支持21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开展新一代清洁能源储能应用示范,为打造“风光水火储一体化”能源基地提供支撑。

专栏2“绿色能源牌”科技创新重点

开展绿色铝新技术研发。依托中铝50万吨、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开展绿色铝新技术研发,延伸发展中高端铝合金、家居铝材等下游产业,全产业链打造绿色铝产业集群。开展耐热、高导电、高导热、高模量、高强韧和易焊接等铝合金功能材料研发。开展铝精深加工、轻量化、铝合金连接和表面处理等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

开展有色金属全产业链技术攻关。支持相关企业开展锡基材料、高纯材料、显示材料等新材料以及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示范,进一步延伸红河州有色金属产业链,打造有色金属全产业链示范区。

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技术攻关。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5G、光伏+储能+充电等成套应用技术及智能化控制系统的研发及应用,水电工程安全运行与防灾减灾技术体系研究,风电数字化设计与运维技术开发,大容量储能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建设215万千瓦风电项目,开展新一代清洁能源储能应用示范,打造“风光水火储一体化”能源基地。

(三)科技引领“健康生活目的地牌”

“十四五”期间,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瞄准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方向,以特色小镇和美丽县城建设为抓手,高标准推进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主动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和昆玉红旅游文化经济带,打造滇南文化旅游经济带,提升“云上梯田·梦想红河”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建设文旅深度融合示范区。强化森林康养,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围绕全州到2025年,力争文化旅游业收入达2000亿元目标,支持“一部手机游云南”红河州级应用平台建设,推进“文化+旅游+科技”深度融合。支持相关高校和企业开展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专栏3“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科技创新重点

增强文化旅游服务业科技含量。开展文化资源数字化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文化艺术展演技术集成系统装备与应用。影视媒体融合服务技术集成与应用。文化创意技术集成及产业化应用示范。

加快区块链技术和5G技术运用。开展区块链基础服务平台和服务网络建设。区块链技术与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示范;区块链技术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重大应用示范。推动5G 技术在文化旅游、工业、交通物流、医疗、教育等领域的应用创新与示范。

支持“一部手机游云南”红河州级应用平台建设。推进“文化+旅游+科技”深度融合,支持相关高校和企业开展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支持相关单位与国内优势科研力量联合开展异龙湖富营养化问题研究和示范应用,持续推动异龙湖保护治理。支持相关单位与省内外优势科研力量共建滇南水安全与水科学协同创新研究院。

四、科技服务沿边开放示范区建设

(一)加快建设辐射南亚东南亚的科技创新策源地

打造“科技入红”升级版,把“科技入红”作为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吸引国内外科技资源为红河创新发展服务,面向发达省份构建成果转化和产业转移承接机制,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形成“协同创新、梯度转移、内外循环、辐射带动”的开放合作新格局。引导和支持我州企业布局建设海外科技创新中心、离岸创新创业中心。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深化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充分发挥“科技入滇”机制作用,加强院士专家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推动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落地红河。

(二)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

积极探索加快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升合作层次,加强资源共享,促进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科技相通”,有效提升对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创新辐射和创新联通能力。加强与越南莱州省开展联合攻关,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粮经作物种植、生物育种、疫病防控、生态环保、生物安全、电力技术等领域共建联合实验室。探索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创新合作园,开展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孵化国际化科技型企业,培养市场化国际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和经理人,集聚国内外科技人才。

专栏4 科技服务沿边开放示范区建设科技创新重点

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创新合作园。省州联动在河口共建区域性科技合作平台,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探索建立科技企业国际孵化器,组织实施技术成果国际转移转化,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专业化服务。

建设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立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基地,以多种方式柔性汇聚海内外人才资源,在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着力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和外籍留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到2025年,争取建成1个留学人员创业园。

推进产业园项目建设。实施跨境产能合作园区、跨境服务合作园区、纺织服装产业园、电子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国际加工区及中小企业孵化园等项目。实施数字自贸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交易中心、边民互市贸易区块链供求信息撮合交易平台、智慧口岸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打造医疗研发平台,促进仿制药、基因库等前沿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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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科技支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一)科技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大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和废弃物处置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信息化智慧化水平,为我州深入开展异龙湖保护治理,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科技支撑。支持高原湖泊研究中心建设,支持红河州相关单位与国内优势科研力量联合开展异龙湖富营养化问题研究和示范应用,持续推动异龙湖保护治理。支持相关单位与省内外优势科研力量共建滇南水安全与水科学协同创新研究院。

(二)科技支撑民族地区产业发展

以北部百万亩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山区综合开发和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为抓手,推动民族地区产业提质增效,走出一条绿色化、特色化和品牌化的产业发展之路。加大民族地区旅游、民族文化创意设计、民族工艺品等优势产业发展,鼓励发展民族医药产业,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和民族地区文旅融合示范景区创建,促进民族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专栏5 科技支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科技创新重点

参与异龙湖保护治理。支持建立高原湖泊研究中心,支持污染风险识别、内源污染控制、流域水资源调配调控优化模式,面源污染防控等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实施“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鼓励和支持科技人才服务基层,培养引进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人才,加强农业企业科技人才培养,支持创新创业人才落户农业科技园区。培养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派驻研究生深入农村开展实用技术研究和推广服务。

加快农村科学技术普及。依托农技协、农函大、涉农职业院校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培训配备一批村级科普宣传辅导员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加快农村科普基地建设,实现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巡展等全覆盖,逐步开展县级以上实体科技馆立项建设工作。创作、编印制作少数民族文字或双语科普作品,以点带面开展精准科普培训。

六、科技保障乡村振兴

(一)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程,发挥企业成果转化的主体作用,推广专家大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模式,加快成果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示范,打通科技进村入户通道。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需求,巩固拓展科技扶贫专项成果,开展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示范。培育一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星创天地”等成果孵化转化平台建设,及时将先进适用成果变成现实生产力。组织龙头企业联农带农、联科带科,培育一批产学研推用紧密结合的产创联合体。强化协同推广创新科技团队建设,吸纳一批县(市)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快速熟化、转化重大农业关键技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健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持续加强科技特派团建设,支持县(市)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按照“一县一团”“一业一团”的方式,实现科技特派员服务与创业对产业全覆盖。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排头兵行动,引导农业领域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科技计划项目,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协同创新,探索农业领域创新型企业备案,培育一批涉农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专栏6 科技保障乡村振兴科技创新重点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推广“科技小院”等培养模式,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探索建立红河州科技特派员队伍,出台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选派500名科技特派员、3个科技特派团,服务“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引导具有创新理念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家和高校教师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把科技特派员作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和服务,将创新的动能延伸到田间地头,逐步构建“1人+1乡”“1县+1业”“1企+1策”的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

发挥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的作用。充分发挥蒙自、开远、弥勒、泸西、建水、红河等6个省级园区作用,支持开远等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创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支持弥勒升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在原有5个国家级星创天地、10个省级星创天地、4个省级培育建设期星创天地的基础上,再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省级星创天地,提升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服务能力,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在县域集聚。

打造乡村振兴发展示范高地。巩固拓展蒙自、开远“一县一业”示范创新建设成果,全面推进“一县一业”,形成具体方案,明确主导产业,抓好种子端和电商端,重点打造以蒙自为核心区的全球最大蓝莓生产基地。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蒙自石榴、开远花卉、石屏杨梅数字农业示范。围绕“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培育一批具有科技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转化应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打造知名品牌,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在省科技厅支持下,打造3个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县、13个乡村振兴科技示范镇、30个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

七、加快建设创新型红河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州战略、人才强州战略,建立以需求为牵引、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加快建设创新型红河。到2025年,形成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力争全州整体创新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一)加强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加快浙江大学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云南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和省级创新型县建设,围绕新材料、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推动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落地建设。围绕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数字技术融合的创新载体。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引进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研究资源作用,加强院校、院企合作,推进服务型共性技术平台建设。

(二)加快培育创新创业主体

保障政府科技投入增长,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集聚,持续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大对生物医药等创新支持力度。落实领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和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加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研发“专精特新”产品,支持企业开展产品、技术、管理和商业模式等全方位创新,支持企业创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提升核心竞争力。发挥云锡公司、红河卷烟厂等优势龙头企业在产业链协同创新中的“头雁效应”,增强浙江大学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红河学院、红河州农科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发能力。发挥已有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和众创空间作用,着力培育一批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力争突破100户、总产值超过702亿元,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突破600户。

(三)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健全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多渠道投入为补充的机制,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稳步增长,实现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聚焦铝材、锡材、大数据等重点领域,加大新项目、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依托开远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卉优良品种,构建杂交水稻、弥勒肉用山羊、河口香蕉等红河特色现代种业体系。以创新驱动助力新型工业强州建设,推动云锡公司、戊电靶材等创新型企业在锡材锡化工、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ITO/AZO靶材等领域不断攻克核心技术,走在全省前列、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到2025年,研发与实验发展(R&D)经费投入48.4亿元、年均增长16.7%,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30件。

(四)扩大科技对外开放

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及沿线国际合作,全力构筑沿边开放新高地。聚焦推进全州六大重点产业、打造“三张牌”“数字红河”建设及百亿千亿级产业升级增长等重大需求,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打造创新共同体,推动创新主体提升对外开放能力,优化升级科技合作平台载体,以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建设为契机,创新开放合作机制与模式,提高“引进来”的吸引力和“走出去”的竞争力,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到2025年,着力打造“科技入红”升级版,将红河片区打造成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专栏7 加快建设创新型红河科技创新重点

加快创新型县(市)建设。从支撑创新型红河建设大局出发,按照地方主体、分类指导的原则,支持开远、个旧、蒙自、建水、弥勒建设创新型县(市),到2025年,建成3个左右创新型县(市),形成一批创新能力突出、辐射引领作用明显、地方特色明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的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标杆。

支持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云南省农科院甘蔗研究所云南省甘蔗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宏斌食品有限公司、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学院、红河烟厂、弥勒浩翔科技有限公司、以创科技有限公司等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到2025年,力争新增云南省重点实验室2个以上。

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其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企业孵化,以及公共研发服务等。支持浙江大学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滇南水安全与水科学协同创新研究院、云南锡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新型研发机构的创新服务水平,引进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特色鲜明的新型研发机构。探索建设财政经费“拨改投”和退出机制,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在科研模式、评价体系、人才引进、职称评定、内控制度等方面开展制度创新,先行先试。到2025年,力争建成新型研发机构3个以上。

建设红河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成立红河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整合13县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力量,联合深入挖掘科技需求,开展供需对接,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建成红河州技术市场、红河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打造“科技入红”升级版。加强与浙江大学、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成渝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创新中心、科技创新走廊等加强对接,引进先进技术成果,在红河进行中试放大或二次开发,推动转化。以经开区、综保区等创新型园区为重点,加强与国内一流科研平台的对接合作,争取在红河设立创新服务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到2025年,争取在红河建立跨境或分支科技孵化产业园、联合科技城、产业转移区,搭建“区中园、园中园”等接轨载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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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优化生物医药产业布局,南部县市主要以优质原料种植为主,推进优质原料药保障基地建设,北部县市主要以发展原料药深加工为主,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到2025年,全州生物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0亿元以上。

(一)坚持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发展

立足生物资源优势,巩固提升中药材种植水平,大力发展灯盏花、南板蓝根、砂仁、重楼等地道药材为基础的特色创新中药研发,创新发展哈尼、彝、瑶等民族药。加大力度发展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鼓励州内药企与国内生物医药领军企业深度合作,大力发展医疗器械、新型药物、检测试剂等装备和医药的研发生产,推进弥勒生物谷大健康产业园等项目建设。

(二)打造百亿级产业

积极引进仿制药落地生产,提升灯盏花、工业大麻开发利用水平。加快建设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发展中心红河分中心,成立红河州生物医药行业联合会。支持云河药业、生物谷、俊港中药饮片、云百草等领军企业发展,加快弥勒市、泸西县、红河县等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布局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加快全州生物医药检测平台建设。支持云河药业等一批药企上市,拓展生物医药产业投融资渠道。支持打造滇南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和打造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国家诊疗保健中心建设。支持加强中药品牌建设。引进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中药饮片加工基地,建设中药材国际交易中心,建设第三方检验检测中心,助推红河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专栏8 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重点

推进中药材产业提升。推进砂仁、草果、八角、灯盏花、南板蓝根、黄精、葛根等食药同源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积极开展“定制药园”、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推动哈尼、彝、苗、瑶、傣等民族中药古方特色疗法产业化发展,开展灯盏花、龙血竭系列、虎力散系列等中药品种的二次开发和再评价,支持“云药之乡”打造知名品牌。到2025年,全州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30万亩。

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积极促进生物技术药发展。探索建设仿制药研发生产国际合作基地,支持建立仿制药研发公共平台和现代化中药研发平台。借力中国(云南)自贸区红河片区和红河综合保税区的区位、政策等优势,争取建立上海期货交易中国(云南)自贸实验区红河片区中药材期货交易中心,打造面向西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中药材交易中心。

推进红河州中药材种植加工和交易信息大数据平台建设。用区块链、大数据的手段来管理中药材种植,做到中药材种植可以溯源,可以提升种植品质,确保药材绿色化、高端化,促进我州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接入省级信息化交易平台,大力发展药材药品、医疗器械及健康产品的电子商务模式,实现产销无缝衔接和实时在线对接。依托省级信息平台,连接全国监测服务网络,动态跟踪市场走势,发挥市场预测预警功能。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积极引进一批生物医药领域高端人才,切实加大高层次人才带技术、团队入州发展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红河学院设置生物医药专业,围绕特色中药、民族药研发,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加强本州中药材资源保护、种植、鉴定方面的人才培养,着力培养一批中药材及品质饮片加工人才,为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后备力量。

九、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发展“关键在人”的理念,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改革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把人才链建在科研创新链、产业链上,充分激发科技创新人才的创新活力,大力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质量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一)建设需求引领的高质量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强化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深化人才计划管理改革,推动人才培养体系与创新活动全过程和产业发展有机衔接,各类科技人才梯次配备、合理分布。围绕我州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需求,培养造就一批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科技型企业家、工程实验技术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科技服务人才。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深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大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对于“高精尖缺”科技创新人才,开辟专门渠道,实行“一人一策”等灵活的引才政策。

(二)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发展机制

以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为重点,建设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试验区。鼓励在读外籍留学生兼职创业,探索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人才驿站。建立科技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科技创新人才的资源储备、供需情况和流动趋势分析研判。进一步落实科研人员兼职兼薪、离岗创业等创新创业政策,鼓励通过设立“科技创业岗”和“企业创新岗”,加快科技人员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间双向流动。创新科技人才服务机制,在创新创业、安家落户、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对科技人才实施精准服务。

专栏9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创新重点

高层次人才、高端外国专家和高层次创新团队。围绕我州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方向,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建设的高层次人才、高端外国专家和高层次创新团队,发挥引进高层次人才智力资源优势,打造我州产业技术创新和学科建设新高地。到2025年,新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以上,高端外国专家10名以上,高层次创新团队A类团队2个以上、B类团队5个以上。

产业创新人才。以支撑我州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为目标,选拔培养一批对红河产业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的产业创新人才。到2025年,新选拔认定产业创新人才20名以上。

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技术创新人才。立足我州科技长远发展,培养一批创新意识强、学术和技术业绩突出、具有骨干核心作用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技术创新人才。到2025年,新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技术创新人才40名以上。

十、实施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三大工程

聚焦未来五年红河科技创新重点,把规划任务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立足红河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需求,举全州之力,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汇聚资源、深化改革,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创新为抓手,补短板、强弱项、增优势,到2025年,基本建成创新型红河,为红河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实施引领性科技创新重大工程

实施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强链补链工作,重点围绕有色金属新材料、绿色能源、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产业,引导创新资源向产业链上下游集聚,不断完善技术创新链条,提升创新链科技供给。要实施企业创新能力跃升工作,支持企业开展持续研发或联合研发,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小升高”“高变强”“强上市”三级培育体系,努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更加活跃、更加有效的科技工作新格局。

(二)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工程

围绕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进行系统布局、统筹部署,出台《红河州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办法》,持续增加各级财政科技投入,进一步创新举措,激发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和社会力量加大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加大考核力度,把研发投入强度、高新技术企业纳入州对县(市)综保考核的基础性分值指标。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各县(市)党委、政府每年年底前,要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创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情况。建立研发经费投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到2025年,力争全社会R&D投入年均增长16.7%,达到48.4亿元。

(三)实施“1+4+1”重大创新平台工程

围绕优势产业重大科技创新需求,着力构建红河州“1+4+1”(1 个高能级平台、4 个功能型平台、1 个服务型平台)重大创新平台体系,赋能红河州高质量发展。要高标准创建云南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坚持以工业化思路推进农业现代化,引入国内外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开展试验示范、高价值科研成果进行转移转化,抓有机、创品牌、育龙头,带动传统农业向创意农业、健康农业、智慧农业等现代农业转变。要高起点建设产业功能型创新平台,支持三方共建浙江大学云南(红河)研究院,筹建江南大学云南绿色食品研究院红河分院,共建滇南水安全与水科学协同创新研究院,组建云南省锡基新材料创新中心。要高水平打造“科技入红”高端服务平台,策划举办战略科技人才对话活动,为红河创新驱动谋发展、出思路、献举措;策划举办中国(红河)南向科技合作高峰论坛,围绕科技园区合作、科技成果输出、创新创业等主题,深度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加快拓展与南向国家及地区的合作窗口和渠道。

专栏10 实施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重点

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政府引导和服务作用,创新举措,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充分激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和社会力量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到2025年,力争全社会R&D投入年均增长16.7%以上,达到48.4亿元。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构建入库科技企业精准培育机制,运用奖补、税收优惠和项目支持等方式,加大“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健全“小升高”“高变强”“强上市”三级培育体系;推荐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省“金种子”备选企业培育。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高新技术企业总收入、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服务)收入实现倍增,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突破100户。

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行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科创企业,实施科创企业上市行动。到2025年,全州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600户以上。

十一、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启动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以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目标,以优化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为主线,以激发科研人员和创新主体积极性、创造性为着力点,落实新“四抓”要求,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科技项目管理和资源配置机制,推进科技评价和科研院所改革,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提升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完善党领导科技工作机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全面推进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科技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对党的建设和科技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创新协同,成立科技创新委员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全州科技创新重大规划、重大政策、战略工程落实落地。争取单列县市级科技局,加强科技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干部标准,完善科技人才工作体系,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科技人才。

(二)强化宏观统筹协调机制

加快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强化科技、发改、工信、财政等综合管理部门对科技改革发展的统筹设计与指导。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高端智库、咨询机构参与科技创新决策咨询,设立红河州创新决策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智库对决策的支持作用,切实做好重大战略规划编制实施、重要科技创新政策制定、重大科技项目布局等决策咨询。

(三)完善新型科研管理体制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新要求,加快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建立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分类支持机制,对关系长远发展的基础前沿领域加大稳定支持力度;对战略性科研项目实施滚动支持制度,建立跨年度、覆盖项目全周期的管理制度;对企业技术创新继续采用创新券、科技成果转化奖补、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税收减免、科技金融等普惠性财税支持政策。建立“揭榜挂帅”制、现代科研院所制度,赋予高校、科研机构更大自主权,强化科研人员激励。加强学风建设,加强科普工作,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

(四)深化科技评价激励改革

赋予用人单位更大的人才评价自主权,坚决破除“四唯”倾向,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加快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和科技人才兼职兼薪规定,统一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和科技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的执行标准,加强服务指导。加强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和科技监督建设。健全科研诚信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科技伦理监管制度。

(五)深化科研院所改革

加快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建立政事权限清单,推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支持科研院所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学科布局、科研选题、选人用人、成果处置、编制使用、职称评审、薪酬分配、设备采购等自主权。

十二、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

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委员会、州科技领导小组在全州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领导、统筹、组织保障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强化部门协同,深化厅州会商机制,主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行业部门之间的沟通,加强与县市的纵向统筹和横向联动机制,聚合全州科技力量,协同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助推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各县市、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自身实际,落实重大任务责任。加强规划的宣传贯彻、协调服务,调动和增强社会各方面参与实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强化政策保障

加强科技法规体系建设,完善支持创新的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关于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打造创新型红河的决定》《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重大政策举措,促进科技、教育、产业、财税、金融、人才等政策协同,充分发挥系统效应和整体效能。

(三)强化投入保障

加强科技投入与规划实施的衔接,把财政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建立州县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投入方式,扩大投入规模,确保R&d经费逐年提高。州人民政府以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科技经费法定增长的要求确保财政科技经费预算支出足额到位。创新投入方式,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创业投资引导、后补助、创新券、支持上市等方式,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体系,加大企业研发投入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力度,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创新投入。拓展科技投融资渠道,增强创业投资引导、风险补偿,创新科技金融,形成全社会多渠道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做好与国家和省科技计划的对接工作,主动策划、积极争取更多国家和省科技经费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奖补。

(四)营造创新氛围

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崇尚创新、宽松和谐、健康向上、激情奋进的创新氛围、文化氛围和社会氛围。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加强学风建设,坚守学术诚信。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建立公开通报机制。健全科普联动机制,大力提升科普能力,着力激发科普资源潜力。进一步完善科普设施、壮大科普人才队伍,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科普服务,形成科普联动大格局,公民科学素养不断提高。

(五)加强评估监督

建立规划对标审查机制,将重大科技任务、计划项目和措施的部署实施与规划对标审查。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科学技术新进展和社会需求的新变化对规划目标、重点任务等进行动态调整。加强规划执行与年度考核的有机衔接,提升科技创新在考核中的权重。

附件:

主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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