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需按期开工、并网,并由县级政府和开发企业出具承诺函;县级政府不得强制增加其它附加条件,并出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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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需按期开工、并网,并由县级政府和开发企业出具承诺函;县级政府不得强制增加其它附加条件,并出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