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政府发布安龙县普坪南天门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安龙县万家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前者将征收普坪镇讲埂村集体农用地0.6887公顷(耕地0.6403公顷,其他农用地0.0484公顷),未利用地0.0094公顷;后者征收普坪镇讲埂村集体农用地0.2675公顷(耕地0.2487公顷,其他农用地0.0188公顷)用于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范围位于安龙县普坪镇讲埂村。
根据此前发布的《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黔西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的通知》(黔西南府函〔2020〕69号)补偿标准,安龙县普坪镇区片综合地价为38031元/亩,其中农用地耕地补偿标准为38031元/亩,耕地外的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28032元/亩。
此外,根据黔西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各地要按照同地同价、协调平衡、 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征地补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0%为安置补助费、40%为土地补偿费;征 收未利用地的,全部为土地补偿费。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季该作物的实际产值补偿。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规定、 约定或者约定不成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损失价值确定。
全文如下:
安龙县普坪南天门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安龙县普坪南天门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已获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征收土地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黔府用地函〔2022〕451号
(三)批准时间:2022年8月15日
二、征收土地用途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范围、权属、地类和面积:
(一)范围:安龙县普坪镇讲埂村,详见勘界图。
(二)权属:集体土地0.6981公顷。
(三)地类及面积:集体农用地0.6887公顷(耕地0.6403公顷,其他农用地0.0484公顷),未利用地0.0094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黔西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的通知》(黔西南府函〔2020〕69号)补偿标准执行。
五、实施单位
由所在镇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应积极配合,确保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安龙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
安龙县万家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安龙县万家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已获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征收土地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黔府用地函〔2022〕450 号
(三)批准时间:2022年8月15日
二、征收土地用途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范围、权属、地类和面积:
(一)范围:安龙县普坪镇讲埂村,详见勘界图。
(二)权属:集体土地0.2675公顷。
(三)地类及面积:集体农用地0.2675公顷(耕地0.2487公顷,其他农用地0.0188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黔西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的通知》(黔西南府函〔2020〕69号)补偿标准执行。
五、实施单位
由所在镇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应积极配合,确保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安龙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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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政府发布安龙县普坪南天门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安龙县万家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前者将征收普坪镇讲埂村集体农用地0.6887公顷(耕地0.6403公顷,其他农用地0.0484公顷),未利用地0.0094公顷;后者征收普坪镇讲埂村集体农用地0.2675公顷(耕地0.2487公顷,其他农用地0.0188公顷)用于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范围位于安龙县普坪镇讲埂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