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0Wp+限价2.15元/W,众恒投资发布2022年光伏组件采购

索比光伏网2022-09-13 14:30:07 540Wp+限价2.15元/W,众恒投资发布2022年光伏组件采购-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近日,湛江众恒投资有限公司发布2022年光伏组件采购框架招标公告,招标预计采购金额为4300万元。

光伏项目框架采购单面单玻单晶硅光伏组件,不低于540Wp,采用182mm电池片,本框架容量预估为20MWp。最终采购量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需求单位书面通知中标单位供货的光伏组件总量确定。项目分为2个标的,各标的不允许兼中,名称详见下表。

本项目预估总金额仅为预测情况的估算值,具体采购金额应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方不承诺有确切数量需求。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包生产、运输、装卸载、税费、抽检不合格相关费用等,详细以合同为准。

1.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金额=中标价格*购买容量,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2)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双方根据买方分批通知卖方供货的组件容量,按照单价,计算出相应批次组件的合同价款,对向买方供应的组件,按下述方式支付合同款。

设备货款的支付:买方应在每批光伏组件发货前30天,在卖方提交相应付款申请并满足下列条件,经买方审核无误15日内,向卖方支付相应批次计划交付的光伏组件合同价格(即该批次设备数量*该批次合同单价)95%作为发货款。

①买方出具的发货通知单。

②金额等于该次支付金额的财务发票。

设备验收款的支付:当设备到货通过验收后,买方已经签发设备验收单后,卖方提交付款申请及下列单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 支付给卖方通过完工验收的该批次合同价款(即该批次设备数量*该批次合同单价)的5%。

①由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同设备的到货验收证明;

②金额等于该次支付金额的财务发票;

③由卖方银行开具的金额为本合同实际供货总价5%的不可撤销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1年期质量保函(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

总价为根据合同单价及实际采购数量进行调整的含税价格(本项目单价为含13%增值税税金的含税价格,若国家政策出现税率调整则合同期内税金依据国家税收政策相应调整,即合同含税单价=原合同含税单价/(1+13%)×(1+开票时适用的税率))。若不能提供满足采购单位税票需求的采购单位应扣回差价。

2.招标代理费由湛江天汇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汇部分)支付。招标代理费用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基准,如下:中标单价/2.15×3010万元。

此外,项目最高投标单价限价为2.15元/Wp;有效报价≤最高投标单价限价,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单价限价80%以下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运保费等费用以及与本合同中卖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和所有工作有关的费用,货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之后的卸货工作与费用由买方承担,但卖方购买的运输保险须覆盖至在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向买方或买方指定人完成交付。

合同有效期内光伏组件单价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机制进行调整,总价为根据合同单价及实际采购数量进行调整的含税价格(本合同单价为含13%增值税税金的含税价格,若国家政策出现税率调整则合同期内税金依据国家税收政策相应调整,即合同含税单价=原合同含税单价/(1+13%)×(1+开票时适用的税率),合同总价及合同分项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为含税价格。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见下:

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持有GB/T9535(或 IEC61215)和 GB/T20047(或 IEC61730) 标准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

(三)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原厂授权证书。

(四)业绩要求

2019年—2021年,生产或代理品牌的晶体硅组件总出货量(总出货量指本项目所投品牌的总出货量)不低于40000MW。投标人须提供该品牌的上市企业年报数据,或会计师事务所统计数据,或海关统计数据,或海关的关单,或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文件证明出货量。

(五)财务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提供开具增值税发票承诺函。(①国家税务总局系统查询结果打印盖章,查询操作如(广东省):https://www.etax-gd.gov.cn→公众服务→公众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或其它证明文件。②开具增值税发票承诺函)。

(六)资信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南方电网公司或众恒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实施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状态的。

2.投标人未处于以下状态的:因违规违纪行为处于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调查中,且违规违纪行为认定属实;或因涉嫌行贿正接受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调查;或被纳入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公司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

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3.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提供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相关证明。

5、提供2019年至今,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或控股的不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八)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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