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装机1.86GW以上!

合肥市人民政府2022-08-31 11:50:05 安徽合肥:“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装机1.86GW以上!-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8月30日,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印发《合肥市“十四五”能源高质量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的能源保供目标:全社会发电总装机达到1195万千瓦左右,天然气装机26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449万千瓦,其中光伏装机400万千瓦。电力生产量352亿千瓦时,一次电力生产量增加到62亿千瓦时。

低碳转型目标: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提升至37%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市总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左右,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30%左右,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

具体措施方面,要求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十四五”期间,全市将不断提高光伏发电能源效率和提升消费终端就地消纳水平。坚持集中开发与分布开发并举,充分利用水面资源开展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利用荒山荒坡开展农光互补项目;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引导工商业单位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光伏建筑一体化利用模式推广。鼓励开展光伏+5G基站、光储充、光伏制氢等新的技术和模式应用推广。“十四五”新增光伏发电186万千瓦以上,集中式光伏主要分布在肥东、长丰、庐江、巢湖等地,分布式光伏主要分布在全市各工业园区、商业区和住宅区。

全文如下: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合肥市“十四五”能源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合政办〔202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十四五”能源高质量发展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

合肥市“十四五”能源高质量发展规划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内在动力。“十四五”是合肥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实现能源发展的绿色、安全、高效、公平和可持续,保障经济社会全面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市能源发展在增强供应能力、提高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也为“十四五”能源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发展成就

1.能源消费稳步增长,能源利用日趋合理

“十三五”以来,全市能源消费稳步增长,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用能需求。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2464.29万吨标煤,年均增长3.22%,人均能源消费2.63吨标煤;全社会用电量382.55亿千瓦时,年均增长9.48%,人均用电量4083千瓦时。

“十三五”期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速低于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4.5个百分点,低于全社会用电量增速6.26个百分点。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25.97%,但能源消费总量仅占全省16.73%,能源利用日趋合理,能源利用效率全省领先。

2.能源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电力供应能力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发电装机332万千瓦,其中神皖庐江电厂装机容量2×66万千瓦,是安徽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燃煤火电项目和省“861”重点建设项目。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近200万千瓦,特别是光伏发电高速增长,新增装机178万千瓦。截至2020年底,全社会发电装机达到731万千瓦、年发电量249.55亿千瓦时,较2015年分别增长83.08%、42.26%。全市新建500千伏龙门变,扩建500千伏长临河变、肥西变,新增220千伏变电站8座。截至2020年底,合肥电网拥有500千伏变电站4座、总容量1000万千伏安,220千伏变电站37座、总容量1374万千伏安,电力供应能力总体充裕。

燃气设施建设进度加快。截至2020年底,全市建成定合支线、定合复线等天然气长输管线8条,省级主环管网机场至六安段基本建设完成,庐北至池州高压管线和巢湖至江北产业集中区干线正在加快推进。全市拥有6家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城燃管网累计长度约10863公里,基本覆盖主城区和周边城镇。全市拥有应急调峰储配站6座,储罐总规模约3.6万立方米(液态储备规模),可满足紧急情况下全市域3天的天然气需求量。

供热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有供热热源18座、冷暖联供综合能源站1座,总供热规模达16522吨/时,其中10座热源已实现对外供热。全市敷设热网干管607公里,总供热能力超过3300吨/时,其中主城区集中供热负荷1992吨/时,供热总面积超过2500万平方米,实现集中供热的工商业户400余家,居民小区约200个,居民约12万户。全市采用生物质、天然气、太阳能、地热等清洁能源供热面积已达到200万平方米,清洁能源供热占比约为8.7%,逐步形成夏热冬冷城市集中供热、冷暖联供的“合肥模式”。

3.能源消费强度逐年下降,节能降耗成效显著

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202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为0.2913吨标煤/万元,处于全国先进水平。“十三五”以来全市能源消费强度累计下降19.15%,超额完成了省下达能耗强度下降17%的目标任务。

重点领域节能工作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市工业、交通、建筑、商业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成效显著,35吨/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关停,8台大、中型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2020年,全市火电平均供电煤耗299克标煤/千瓦时,较2015年下降3.95克标煤/千瓦时;全市电网线损率4.2%,较2015年下降3.26个百分点;全市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41.3%,较2015年下降3.3个百分点。

4.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可再生能源占比提升

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由2015年的50万千瓦增长到2020年的245万千瓦,装机比重由12.5%增加到33.5%。2020年,全市光伏装机规模达到214万千瓦,占全社会电力总装机规模的29.3%,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由2015年的3.6亿千瓦时增长到2020年的28.13亿千瓦时,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发电量的11.3%、全社会用电量的7.4%。全市先后被国家能源局列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国家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区。

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升。全市天然气消费比重由2015年的6.3%提升至2020年的8.2%,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由2015年的1.6%提升至2020年的6.3%。市内煤炭消费比重由2015年的55.6%下降到2020年的46.4%。

5.能源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新能源科技快速发展

光伏产业得到迅猛发展。集聚形成光伏玻璃—电池片—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发电工程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形成以光伏逆变器、电池片、组件企业为龙头引领,光伏玻璃、边框支架、储能系统、系统集成上下游产业为支撑的产业格局,世界级光伏产业集群初具雏形。截至2020年底,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主要产品综合出货量超过50吉瓦,光伏控制、逆变设备出货量继续稳居行业首位,光伏逆变器、储能系统、晶硅电池片、高效组件等产品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新能源汽车发展态势良好。形成了“整车—电池—电机—电控”产业链,拥有蔚来、江淮、大众、安凯、长安、比亚迪、中创新航等汽车品牌,形成以国轩高科、华霆动力、凯博能源、巡鹰新能源为代表的动力电池企业,以巨一动力为代表的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企业,以国网电力、合肥充电为代表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服务企业。

核聚变能源应用迈出重要一步。合肥“人造小太阳”全超导非圆截面托卡马克核聚变实验装置(EAST)在“十三五”期间取得重大进展,实现了1.2亿摄氏度状态下运行101秒,1.6亿摄氏度下运行20秒的新记录。

6.能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能源新业态不断涌现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电力直接交易规模逐步扩大,全市“获得电力”指标进入全国优秀行列。2020年,全市累计推广实施“电能替代”项目271个,完成替代电量14.4亿千瓦时。能源新业态不断涌现,合肥能源大数据中心挂牌成立,智慧能源服务基础平台初步搭建完成。在国内创新性建设电力北斗地基增强站—国网合肥始信路“七站融合”示范项目。长丰县陶楼镇和滨湖新区虚拟电厂启动试点,首期虚拟电厂已接入1.53万千瓦光伏电站、0.7万千瓦电动公交车充电站、0.13万千瓦时储能系统,相当于新增一座可为2万户居民服务的火电厂。充电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市电动汽车车桩比和公共类车桩比建设水平均处于全国前列。

(二)发展形势

1.国际形势

“十三五”以来,虽然国际政治生态和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能源发展的外部环境也日趋复杂,但全球能源发展的长期趋势仍然是由化石能源向低碳能源转型并最终实现可再生能源替代。面对日益严重的资源环境约束、生态环境恶化、气候变化加剧等巨大挑战,全球主要国家纷纷加快低碳化乃至去碳化进程。而新冠疫情出现后,全球能源需求短期剧烈波动,世界能源格局发生重大变化,能源市场关系愈发政治化,能源地缘政治不确定性增加,能源博弈不断加强,能源供应安全风险不断加大。

2.国内形势

“十四五”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时期,推动能源绿色转型、优化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是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能源行业作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一方面,随着能源结构转型升级的加快,风电和光伏等新能源将迎来快速发展新阶段;另一方面,随着能源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新型能源技术加快迭代,并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能源发展的新模式和新路径也会不断涌现。

3.省内形势

“十四五”时期安徽省能源发展面临新的局面,对全市能源高质量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全省能源供给能力不足,能源供应保障难度增大。能源电力需求刚性增长,电力供应缺口将持续增大,电力保供任务艰巨,煤炭和天然气的能源供应缺口也将呈不断增大趋势。能源供应通道薄弱,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增大。电网、天然气管网建设存在短板,规划内的电网、油气管网等能源通道工程受生态环保、拆迁补偿、路由、安全等多重因素制约,建设进程缓慢。体制改革仍需攻坚克难,能源发展市场内在推动力不足。现代市场能源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电力跨省跨区输送机制尚未形成,交易方式日趋复杂多样,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机遇和挑战

1.发展机遇

“双碳”目标的提出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供新思路。“双碳”目标的提出对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能源结构优化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发展、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全市能源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除了光伏、风电和生物质发电应用外,全市在太阳能光热、地源热泵以及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也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未来将加快新能源科技创新和开发应用,全面推进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早日将合肥打造成“光伏应用第一城”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对能源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提出新要求。“十四五”期间,作为省会城市,合肥将持续不断加大电网建设力度,打造与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定位相匹配的高质量电网体系,加强区域能源电力合作,融入国家级输电系统,实现长三角电网一体化以及建成500千伏城区环网结构,持续提升供电能力。

新能源汽车之都目标的提出给能源发展带来新机遇。合肥已跻身全国13个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城市、国家首批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城市、国家首批“新能源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城市。“十四五”期间,将依托产业聚集区,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品牌,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构建新能源汽车核心发展区,在业已形成良好发展势头的光伏产业之外,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将对促进清洁能源利用、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助力“双碳”目标实现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新一轮科技革命为能源创新发展提供新动力。合肥作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和支撑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一直致力于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集聚地、内陆开放新高地、绿色发展样板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发展潜力与日俱增。未来在可再生能源高速发展的带动下,将加强在高效新能源产业、智能化电气设备、储能以及先进生物质燃料、核聚变、智慧能源等方面的科研投入,形成具有影响力的科技发源地,推动全市能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面临挑战

能源安全保障压力大。全市能源资源相对匮乏,域内无油无气、缺电少煤,可再生能源也仅有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可商品化利用的规模非常少。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十四五”期间全市能源消费仍将保持刚性增长趋势,电力对外依存度持续增加,保供难度增大;天然气消费量日益增长,保供能力亟待提升。

能源消费强度下降空间有限。全市经济发展快速增长、常住人口持续增加、城镇化加速推进将带动能源需求保持刚性增长态势。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强度已处于全国先进水平,未来节能降耗潜力越来越小,“十四五”期间完成能源消费强度控制目标任务艰巨。

能源基础设施仍待完善。电网整体供电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电网建设亟需加强。天然气储气能力严重不足,已建3.6万方水容积的LNG储气设施,仅达到实际需要的14.6万方的24.5%,亟需加快推进LNG储气设施项目建设。热源结构有待调整,热源点互联互通有待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尚需进一步优化。

能源结构调整任务艰巨。煤炭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仍然较高。随着资源和生态环境等因素制约,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展速度将明显下降,可再生能源装机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增长速度将逐步放缓,给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带来不利影响。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紧密契合“双碳”目标要求,在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下,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机遇,以促进创新和产业升级发展为基本立足点,以深化市场化改革为根本动力,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友好、开放共享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多元安全,提升能源保障能力。加快建立多元安全的能源供给保障体系,积极引入区外来电,打造区域电力综合枢纽,主动融入长三角油气产供储销大格局,持续提高长三角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互济互保能力,增强合肥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坚持绿色低碳,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围绕“双碳”目标,将节能作为第一要务,推动全社会能效提升,紧抓优化调整能源结构这一发展方向,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提升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气消费占比。

坚持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发展。持续提升能源核心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自主研发能力,聚焦核能关键设备、先进光伏、动力电池、电动汽车等领域,加快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推动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快世界级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步伐。

坚持服务民生,实现能源普惠发展。努力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加快实现全市高压集输管网“一张网”,推动合肥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补足民生供能短板,增强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

(三)发展目标

能源保供目标。全社会发电总装机达到1195万千瓦左右,天然气装机26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449万千瓦,其中光伏装机400万千瓦。电力生产量352亿千瓦时,一次电力生产量增加到62亿千瓦时。

低碳转型目标。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提升至37%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市总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左右,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30%左右,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

能效提升目标。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完成省下达的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形成占年度最大用电负荷5%左右的需求侧响应能力,力争煤电供电煤耗降至295克标煤/千瓦时,综合线损率降到3.02%。

民生保障目标。大幅提升城镇地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安全水平,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全社会用电量达到700亿千瓦时以上,全市供电可靠性达到99.98%。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能源保供能力

将能源安全放在首位,推动特高压直流落点,增加天然气、热源供给渠道,进一步完善电力、油气、热力的输配体系,切实增强全市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1.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

推进特高压枢纽建设。加快区域特高压电力输送通道建设,确保长三角地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开工建设白鹤滩—江苏±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合肥段工程。加快推动国家重大电力枢纽项目陕北-安徽±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落地,扩大电力供应来源。通过拉高标杆、升级电网,接入国家特高压网,实现全市电网在长三角区域层面和安徽省层面的一体化建设,提升供电能力。

提高500千伏电网支撑能力。结合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科学装置、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铭传变(原紫蓬变)、金牛变、中心变、包公变、五十头变等5座500千伏变电站,扩建龙门变、众兴变2座500千伏变电站。“十四五”期间,新增500千伏变电容量1200万千伏安。

优化220千伏主干电网结构。以500千伏变电站为枢纽,构建220千伏供电分区,形成“分区运行、区内成环”的220千伏电网供电格局。结合重点改造和新建片区建设,合理布局220千伏变电站,提高供电保障能力。建成“结构清晰、局部坚韧、快速恢复”的坚强局部电网,重要负荷中心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到2025年,全市新建220千伏变电站30座,扩容220千伏变电站8座,新增容量总计1497万千伏安。

完善110千伏变电站布局。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内补外增,合理布局110千伏变电站,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电需求。到2025年,全市新建110千伏变电站83座,扩容110千伏变电站12座,新增容量总计887.9万千伏安。

2.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供气保障能力。加强长输气源管线建设,加快江苏滨海LNG配套管线建设,推进庐北至池州高压管线和巢湖至江北产业集中区干线建设,推动蚌埠至合肥干线建设,构建具备跨区域跨气源调度能力的多元化供应体系。持续完善LNG应急储备设施,积极与大型LNG供应商合作,鼓励参股、控股等多种合作方式,争取长期采购协议,合理扩充新的LNG采购来源,多方位保障LNG供应量。

完善城燃基础设施。加快绕城高压环线建设,推进城燃管网互联互通,提升城区燃气调度能力。持续推进清洁能源“镇村通”工程,扩大市域内燃气管网覆盖面,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燃气下乡,按照“宜管则管,宜站则站”原则,因地制宜推进长输管道、乡村燃气管网、供气站、气化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城燃管线覆盖不到的偏远地区,利用生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多种形式的混合气源搭建安全可靠的微管网供气系统,定向服务工商业用户。

鼓励发展生物天然气。结合清洁能源“镇村通”工程,鼓励发展生物天然气,提高生物天然气并网率,增加气源多样性,提高全市天然气保供能力。

3.加强热力供应保障

增加热源供给渠道。通过改造大型燃煤机组、发掘现有生物质电厂供热潜力、鼓励自备热电联产机组转变为公用热电联产机组等方式扩大热力供应范围,“因地制宜、适度超前”规划热源点布局,满足城市工业外迁后的产业用热需要。在关停的小热电原址布局天然气锅炉,作为过渡季和调峰热源,提高集中供热经济性和可靠性。在集中供热范围外建设生物质、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建立集中供热与清洁能源分散供热相结合的多种供热体系,保障热力供应。

推动热网互联互通。多措并举保障管网安全,鼓励通过管网互联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实现跨区供热。鼓励中心城区多个热源点在管网路由允许的情况下“联网运行、并网供热”,形成蒸汽供热管道小环网。近期将以规划整合的安能分公司和众诚分公司作为过渡热源点,并新建燃气锅炉作为过渡季及调峰备用热源,同时积极推进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和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进行供热改造。远期通过大型供热机组对小机组的替代,逐步实施联片集中供热,实现高效率供汽,保障热力供应安全。

4.加强能源储备能力建设

加强天然气应急储气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庐江LNG应急调峰储备站和下塘LNG应急调峰储备站建设,积极对接池州LNG接收站项目,推进项目落地。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合资合作,通过自建、参股建设、购买租赁集中储气设施和LNG接收站,增加企业储气能力,保障全市天然气供应安全。

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实施煤炭企业储备能力提升工程,规划建设合肥热电集团煤炭应急储备库,沿新能热电、东方热电及铁路运输通道建设。


(二)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项目,鼓励和支持开展氢能技术研究,加快储能电站建设进度,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1.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十四五”期间,全市将不断提高光伏发电能源效率和提升消费终端就地消纳水平。坚持集中开发与分布开发并举,充分利用水面资源开展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利用荒山荒坡开展农光互补项目;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引导工商业单位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光伏建筑一体化利用模式推广。鼓励开展光伏+5G基站、光储充、光伏制氢等新的技术和模式应用推广。“十四五”新增光伏发电186万千瓦以上,集中式光伏主要分布在肥东、长丰、庐江、巢湖等地,分布式光伏主要分布在全市各工业园区、商业区和住宅区。

努力提高生物质能源化利用水平。积极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和传统火电生物质燃煤耦合发电项目,加快已开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鼓励利用农林废弃物和畜禽粪污发展沼气,开展沼气发电并网和提纯生产生物天然气,支持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鼓励发展生物质气碳多联产技术等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支持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推动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清洁燃料在交通运输业的应用,扩大生物质能利用规模。

到2025年,全市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6万千瓦。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3万千瓦,农林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2万千瓦。

积极推广综合能源应用项目。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集中供暖,鼓励和扶持发展以太阳能热、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以及冰蓄冷蓄热等多能互补形式的综合能源应用项目。重点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率先应用地源热泵技术进行供暖制冷。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且有集中供暖制冷需求的,采用地源热泵系统。引导社会投资的1万平方米以上的酒店、商场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地源热泵系统。鼓励有集中供暖制冷需求的居住建筑采用地源热泵系统。在条件适宜地区,鼓励建设浅层地热能分布式能源站,实现区域内建筑群生活热水、供暖、制冷集中供给。

加强风电项目建设研究。利用风电技术的进步,加强风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协调,积极开展风电项目建设政策和技术研究,适时调整政策导向,有序组织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条件,探索风光储基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积极推进天然气发电项目建设

结合电网调峰需要,依托江苏滨海LNG配套输气管线工程安徽段和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工程一线环城天然气高压管道,布局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2座,每座容量90万千瓦。结合城市冷、热、电多种用能需要,布局建设分布式天然气能源站,容量80万千瓦,实现能源梯级利用。

3.加快煤电向支撑和调节性电源转变

充分发挥煤电托底保供作用,推动煤电由主体电源向基础性和调节性电源转变。积极推进现役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支持煤电企业选择成熟适用、经济可行的技术路线开展灵活性改造,增强电力供给侧调节能力。加快大容量、高参数、低煤耗先进燃煤机组替代到期服役煤电机组步伐,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在满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前提下,稳妥推进神皖庐江电厂2×100万千瓦发电机组、合肥联合发电公司2×66万千瓦发电机组项目落地。

4.鼓励和引导储能电站建设

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储能”模式发展。探索电化学储能项目试点示范,有序推动发电侧储能联合运行项目,支持建设运营共享式储能设施,鼓励光伏、风电项目租赁共享储能设施。在负荷中心区域,适当布局负荷侧储能,缓解局部地区供电压力。稳步推进电网侧储能建设,支持用户侧储能建设,提高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发展。

鼓励电动汽车参与储能发展。推动充电汽车换电站建设。“十四五”期间,结合换电试点城市方案,全市计划建设新能源汽车换电站100座左右,其中50个光、储、换一体化项目,总储能容量30万千瓦左右。

5.鼓励和支持开展氢能技术研究

加强氢能发展政策研究。从氢能“制、运、储、用、管”等多个环节入手,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氢能生产和使用的相关管理制度。优化氢能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氢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布局。启动城市加氢站布局规划与建设,推行加氢站与加油、加气、充电一体化综合能源站建设,适度超前布局燃料电池汽车终端设施,开展城市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应用,促进氢燃料电池、加氢设施、氢能源汽车等产业链协调发展。

推动氢能+电能示范应用。开展光伏+制氢/氢能发电等氢储能项目示范应用,研究氢储能电站利用峰谷电价差盈利商业模式可行性,探索氢储能电站规模化、产业化应用途径。

(三)持续实施节能降碳战略

坚持节约优先的发展理念,把节能降耗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深入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加强重点行业用能管理,实现高效可持续发展。

1.构建节能降耗制度体系

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严格执行能耗强度和煤炭总量控制制度,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科学制定节能减碳综合性工作方案,完善碳排放总量设定、配额分配和核查清缴,与全国碳排放交易试点有效对接。

强化节能减排预警监测和目标责任机制。完善预警监控体系,强化能耗强度和煤炭消费预警监测和督察考评。及时掌握并定期通报重点县区和重点耗能、耗煤企业情况,对重点用能企业定期发布分级预警提示,采取分类调控措施。

2.严格控制煤炭消费

“十四五”期间,推动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采取节能管理、技术改造、调停检修、运行优化调整等手段,控制供电煤耗,建立煤炭消费减量化硬目标。待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完成改造且热源供应可靠稳定,并落实相关长输管网路由且联通后,分批分期、有序推进安能分公司、众城分公司燃煤机组关停,优化资源配置,减少煤炭消费。

3.推进重点用能行业节能降碳

强化工业领域节能降耗。组织开展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积极开展日常节能监察,引导企业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能效和节能管理水平。重点关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三大高耗能行业,严控高耗能新上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工业领域采用先进节能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促进绿色用能,鼓励产业园区和企业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地块建设光伏电站,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建设发电项目,提升绿色能源消费占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大力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应用。锚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和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城市(低碳片区),逐步提升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模化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探索“光储直柔”建筑示范。全面落实绿色建筑建造要求,鼓励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积极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既有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探索多元化融资改造方式。因地制宜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力推广太阳能、空气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

积极开展交通领域节能降碳。积极引导油气两用出租车、网约车加快升级为纯电动汽车,逐步降低车用CNG用量,到2025年车用CNG用量较2020年下降50%以上,电动车辆推广产生的车用CNG减量指标全部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快充电设施布局建设,提高交通领域燃料清洁标准,推动氢能、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清洁燃料在交通运输业的应用。

深入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推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清洁化,鼓励因地制宜采用空气源、水源、地源热泵及电锅炉等清洁用能设备进行替代。推动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在公共机构的应用。开展公共机构合理用能改造,推行能耗限额管理,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

(四)积极推进智慧能源建设

以新型电力系统为核心纽带,构建“横向多能互补,纵向源网荷储协调”的新型智慧能源体系。

1.推进智慧能源平台建设

利用“云、大、物、移、智、链”等信息技术,建设“一库一中心四平台”,即搭建覆盖全市水、电、热、气、油等能源的基础数据库和能源数据管理中心,建设智慧能源、分析决策、创新应用和信息共享四大服务平台。优化现有数据平台,推动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工业企业能源管控系统、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平台等有机融合。

2.推动能源基础设施与信息基础设施深度融合

推动高弹性智慧电网建设和发展。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构建覆盖所有电压等级的智能电网。加强网架结构建设,提升需求侧响应能力。推广应用一体化终端、光纤+5G等新技术,开展配电自动化及通信建设。实施电网数字化与智慧运营工程,实现电网平台数字化融通、智慧抢修和智慧调度等。

建设滨湖科学城新型电力系统示范。重点开展集成智慧电网、分布式能源、能源站及管网、储能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元素的创新示范,推进高品质城市配电网建设,打造滨湖可靠性示范区建设。

3.加快智慧能源综合服务工程建设

持续推动滨湖智慧能源综合服务示范区建设,打造集数据中心、5G基站、光伏、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多站融合”项目。开展合肥新桥科创示范区等综合能源项目,根据区域发展情况,在大科学装置集中区、骆岗生态公园、东部新中心、新桥科创示范区、运河新城等五大重点片区推动智慧能源综合服务工程发展。依托合肥供电公司分布广泛的2000余座开闭所,选择适宜站点分批打造多站融合项目。将新能源公交车、储能设备纳入虚拟电厂范围,参与虚拟电厂调度。

4.谋划智慧供热系统

规划建设智慧热网,利用智慧供热技术进行老旧设备节能减排技术升级改造,通过建立热力管线智慧管网系统,分步划分、分级管理,细化管理产热、输热、换热、用热等环节,分析各环节的数据指标,提高企业用热智能化水平,逐步建设城市智慧供热系统。

(五)着力加快科技创新水平

加强能源科技创新,提高能源科技研究水平,推动能源核心技术自主研发,促进能源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鼓励科研院所、企业产学研结合,构建能源创新平台,加大专业科学技术人员培养,加快创新成果推广应用。

1.推动能源领域科研力量优化布局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依托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大力推进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项目,以重大科技任务攻关和国家大型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积极推动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超导核聚变研究中心等能源科技配套项目,形成国际聚变能研发最全面综合基础设施和平台、国际一流可再生能源基础研究平台,打造能源科技创新示范城,为我国能源安全规模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持。

2.加强智能电网变电和配电设备研发制造。

围绕智能电网与智慧用电,重点部署智慧多能源电力系统、先进电力变换、储能系统、设备设施安全等相关研究方向,通过电力能源行业与先进信息通信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的深度融合实现产业升级,催生新材料、新设备发展。发挥龙头企业优势,重点发展微小型燃机产业化关键技术、智能电网输变电设备制造关键技术、220千伏及以下电力变压器核心技术、智能电网综合节能自动化技术和高电压、节能、大容量变压器核心技术。

3.加速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支持江淮、安凯、蔚来、大众、比亚迪、国轩等龙头企业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布局,推动大众安徽新能源整车项目、比亚迪新能源整车项目、国轩高比能动力锂电池等项目投产量产,强化动力电池、电机等关键配套能力建设,加速壮大产业规模,超前布局加氢设备、智能网联设备等配套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及产业化,试点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及运营,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4.推进新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制造业加速升级。

依托通威太阳能、晶澳太阳能、阳光电源等重点产业基地,突破光伏电站群控、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智能微网、大规模储能等关键技术,开发高效能太阳能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太阳能电池板、功率优化器等光伏设备。发展核电泵成套设备及专用设备高端零部件、风电机组设备,力争实现核电、风电产业新突破。积极推动国轩高科、绿城、合肥久炯、阳光三星、晶科科技等多家企业新型储能、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光伏逆变设备等项目建设。持续鼓励发展生物质气碳多联产技术、撬装式生物天然气液化设备等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技术。

(六)大力发展能源惠民工程

坚持能源利民惠民,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扩大能源发展成果共享范围,加快推进农村用能清洁化,提升农村电网供应能力,推进城市清洁能源采暖,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1.提高城乡供电服务水平。

加快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推动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加快布局建设110千伏、35千伏变电站,扩容改造重过载设备,有效提升线路联络率,缩短线路供电半径,因地制宜实施乡村电网建设改造。有序实施电网智能化改造,不断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打造肥东包公镇青春社区村镇电网典型样板工程。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推动合肥“获得电力”指标进入全国标杆城市行列或达到同等水平。到2025年,乡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5%,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999%,35千伏及以上主变、线路基本通过N-1校核,乡村35千伏及以上电源覆盖率达到100%,10千伏联络率达到90%,户均配变容量达到3.5千伏安/户,全部消除高损配变。

2.推进城市清洁能源采暖制冷。

鼓励采用清洁采暖制冷技术,以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机组替代燃煤供热小机组,鼓励和扶持发展以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太阳能和冰蓄冷蓄热等多能互补形式的综合能源冷热联供项目,增加城市居民集中供热服务范围,形成具有合肥特色城市集中冷暖双供模式。

3.提升农村能源清洁利用水平。

依托沼气工程,提高农作物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广沼气提纯生产生物天然气技术。持续推进县域管道天然气全覆盖,结合生物天然气项目布局,实现天然气镇村通,减少煤炭、液化石油气等化石能源使用,促进农村地区碳减排,“十四五”期间全市至少建设1个绿色能源示范村(镇)。

4.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的原则,全面完成合肥主城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积极成立肥西、肥东、长丰、巢湖、庐江各市域配套管理中心,逐步实现市域网络连接,初步形成全市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区域网络。构建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的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大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支持力度。“十四五”期间,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保障合肥作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的电动汽车发展充电需求。到2025年,市域电动汽车约27万辆,新增充电车位2.09万个,其中公共充电车位1.94万个。市区电动汽车约16.74万辆,新增充电车位1.2万个,其中公共充电车位1.1万个。

(七)深入开展能源区域合作

优化区域能源资源配置,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提速合肥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构建合作共赢的能源合作体系。

1.加快长三角能源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长三角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协同配合,推动跨区域油气、电力基础设施在合肥布点建设。加快国家管网滨海LNG配套管线合肥段项目建设,推进特高压直流等国家重大电力枢纽项目落点合肥,实现与长三角区域油气管网互联互通、电力供给互济互保。推进长三角煤炭交易中心落户合肥,通过构建现代化煤炭交易电子信息系统,建立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的区域煤炭交易市场。

2.提速合肥都市圈能源一体化发展。

完善合肥都市圈能源合作机制,优化区域能源资源配置,加快合肥都市圈天然气高压管线建设,完善合肥都市圈环网结构,加强合肥能源保障能力。打造都市圈一体化能源创新体系,提高核心竞争力,共建一体化能源产业体系,协同推动合肥都市圈新能源汽车、光伏产品制造、人工智能等领域技术创新及应用。

3.推动能源技术“走出去”和“引进来”。

依托安徽合肥、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创新平台,发挥长三角地区能源行业科研实力优势,加快区域内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协力突破智能电网、核电、氢能和燃料电池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支持新能源产业互动合作。重点支持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走出去,提升合肥品牌形象;引入清洁灵活燃煤发电先进技术,推动中欧双方能源技术创新领域合作,谋划在合肥落地实体项目。

(八)健全能源管理体制机制

深化电力、油气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增强能源治理效能。

1.推动现代能源市场建设

优化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探索与分布式发电相适应的电网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形成可普遍适用的分布式发电技术、市场和政策体系,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分布式燃机冷热电联供、沼气生物质发电等分布式清洁能源发展。引导支持储能设施、需求侧资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促进系统灵活性提升。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加快推动管输服务市场建设。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与监管机制,建设长三角煤炭交易中心。推动长丰县能源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县建设。

深化价格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燃气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建立利益共享、成本共担机制,单独制定天然气调峰电站峰谷分时电价、尖峰电价,对天然气供热热价进行合理补偿;在供热价格成本进行监审的基础上,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通过对供热价格进行适当调整,鼓励采用清洁采暖制冷技术。

2.加强能源治理制度建设

推动用能市场化机制建设。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优化能源要素配置,区分不同行业、产业和企业,实施精准化、差别化能耗政策,倒逼企业淘汰落后工艺、压减过剩产能,提升全社会能效水平。

完善新能源发展促进机制。破解土地规划、生态环境等要素瓶颈,积极做好光伏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加大项目审批、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支持力度,创新项目管理模式,降低项目建设非技术成本。密切跟踪新能源发展最新动向,围绕市场准入、交易机制、风险防范等问题,积极开展相关研究,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建立绿能消费促进机制。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建设,建立绿色能源消费和服务认证机制,引导企业和居民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通过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引导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

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健全能源统计机制,加强各类能源信息统计和监测,加强重点目标任务预测预警。完善能源供应风险应对机制,加强极端情况应急处置。建立健全落实机制,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

(九)构建绿色低碳生活模式

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消费方式,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

1.普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多种传播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知识,创建一批绿色商场、绿色旅游饭店、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典型示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加强协调配合,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发展。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

2.促进消费绿色升级转型。

加强绿色低碳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推动电商平台、商超设立绿色低碳产品销售专区,以积分兑换、折扣优惠、以旧换新等方式鼓励绿色消费。引导广大市民购买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环保灶具、节水马桶等节能节水产品,倡导合理控制室内温度、亮度和电器设备使用,通过优化开关时间、错峰启停,减少非必要耗能。健全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识制度,引导提高绿色能源在居住、交通、公共机构等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积极推广绿色快递包装,鼓励电商、快递企业使用一体化包装和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提升采购比例。

3.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光储充、社区立体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市民采用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出行,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积极发展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服装、汽车等二手交易市场,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拓宽闲置资源共享利用和二手交易渠道。鼓励社区定期开展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深入开展“光盘”等粮食节约行动,推进厨余垃圾回收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加强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整合部门、县(市、区)、企业资源,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加强能源重大事项协调管理,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力、管理规范、运转高效、健全透明的现代能源治理体系。

(二)健全规划体系

健全以“十四五”能源规划为统领,电力、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动汽车等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能源规划体系。做好能源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衔接。加强与长三角及合肥都市圈其它城市能源发展的沟通协调,完善跨区域规划联动机制,推动一批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实施。

(三)强化要素保障

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努力破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土地、生态、能耗、污染物排放、水资源、资金等要素瓶颈,及时研究解决能源项目推进中面临的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政策处理等重大问题,强化项目建设保障。

(四)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简政放权,通过进一步改造流程、压缩时限、简化审批、加强协同等举措,切实降低制度性边际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的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加强能源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为能源产业领军企业发展、重点能源项目建设等开辟“绿色通道”。

(五)完善政策支持

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价格机制,创新支持方式。围绕市场准入、交易机制、风险防范和民生保障等问题,开展相关研究,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降低新能源、新业态发展非技术成本,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能源“新基建”投入力度。

(六)落实安全保障

加强能源供应保障管理,建立能源管理部门和能源供需双方供给保障联动机制。加大电力供应保障力度,完善对电力设施、油气管道等能源基础设施保护,强化执法监管,及时发现并整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电力运行、油气应急管理机制,优化能源应急管理预案,加强演练,提高能源供给保障应急响应能力。

五、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严格执行能源消费强度和煤炭总量控制制度,在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提高煤炭消费集中度、优化供电煤耗、淘汰城区煤电等方面提出相应措施。坚决完成省下达的单位GDP能耗下降幅度目标,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降低能源发展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减少对环境影响。

本规划把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作为重要任务之一,通过发展可再生能源不断优化能源结构。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约449万千瓦,占全社会电力总装机规模的37.57%。预计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折合185万吨标准煤左右,相当于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48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2370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2150吨。

本规划把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作为重要任务,拓宽气源渠道,加快管网建设,促进天然气消费。

(二)预防和减轻环境影响对策

严格落实节能减排指标。按照国家和省级总体要求,实行能源消费强度控制目标管理,落实安徽省下达的指标任务。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深入开展能源需求侧管理,加强煤炭消费控制力度,建立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强能效对标工作,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制。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严控“两高”项目。高度重视技术装备的科技进步,积极推广高效、经济、清洁、可靠并具有较好调节性能的装备应用。调整能源结构,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降低煤炭消费比重。通过强制性市场份额、投资补贴、税收优惠等各种措施,鼓励清洁能源发展,提高清洁能源的市场竞争优势。

提高能源终端利用效率。加强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增效。推动建筑节能,制定并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从规划、法规、技术、标准、设计等方面,全面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积极推进高耗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实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合理配置城市各种交通资源,发展节能低碳的智能高效交通系统。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额标准,推广节能环保型运输船舶。加快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加强公务用车和公交领域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加强能源项目建设全过程环保措施。规划阶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的各项要求,统筹“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等工作,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制度,准确把握规划环评重点,规范规划环评审查程序,强化规划环评约束作用,建立二氧化碳排放评价机制并开展试点工作。开发阶段,项目建设过程要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通过优化施工方式、截污治污、合理安排防护距离等措施,降低施工工程中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废液、噪声等影响。运行阶段,电源及输变电项目要做到强化管理,严格监督,保证环保设施全负荷、全时段稳定运行,优化煤炭运输系统,加强对煤炭储备设施防尘集尘、预防自燃等方面的措施。加强对油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设施消防、绿化、防渗、防溢、防护等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三)规划实施环境预期效果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预期到2025年,全市能源结构更加合理,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升,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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