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文件
国市监认证发〔2022〕69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已经2022年7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第9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7月29日
“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
为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制定本规划。
重点摘要:
支撑绿色转型发展
1.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快推行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有序推进“涉绿”评价制度整合,将更多生态环境影响大、消费需求旺、产业关联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国际贸易量大的产品纳入绿色产品认证目录,探索将对新污染物管控的要求纳入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完善绿色产品认证采信推广机制,推动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鼓励社会优先采购获得认证的绿色产品,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快绿色产品评价技术创新研发,培育一批绿色产品专业服务机构,健全绿色产品技术支撑体系。
2.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排放高污染领域为重点,研究开展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切实规范环保处理设施装备相关产品认证活动;深化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严格机动车排放等项目的认证要求,打击违规改装道路运输车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违法行为;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健全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促进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健康发展;开展部门联合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犯罪行为。
3.服务“双碳”目标。加快构建碳领域合格评定体系,以电力、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汽车等行业为重点,研究制定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合格评定解决方案,加强碳排放合格评定能力建设,完善碳排放审定核查机构认可制度,统筹推进碳领域产品、过程、体系、服务认证和审定核查、检验检测等多种合格评定工具的协同应用和创新发展。健全森林认证等生态系统碳汇认证制度,规范开展碳足迹、碳标签等认证服务;完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相关标准,加强碳核查认证认可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审定与核查机构和活动的管理,加快建设碳排放核查检测技术实验室。
4.完善能源与自然资源领域合格评定体系。大力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核电、海洋能等装备安全认证和性能认证,完善新能源认证制度,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提高动力电池余能检测技术水平,加强燃油、天然气、氢能、充电桩、新型储能设施等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促进能源安全高效利用和转型发展;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自然资源领域的应用,健全林草、国土、海洋、地质矿产等自然资源认证评价和检验检测技术规范,完善林草可持续经营认证体系,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卫星遥感等技术支撑能力,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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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核电、海洋能等装备安全认证和性能认证,完善新能源认证制度,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提高动力电池余能检测技术水平,加强燃油、天然气、氢能、充电桩、新型储能设施等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促进能源安全高效利用和转型发展;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自然资源领域的应用,健全林草、国土、海洋、地质矿产等自然资源认证评价和检验检测技术规范,完善林草可持续经营认证体系,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卫星遥感等技术支撑能力,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