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生物多样性大会上宣布,中国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拉开了“十四五”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的序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作为推进“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支撑规划目标落实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加快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的进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一、充分认识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
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支撑。面对日益严峻的气候变化问题,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纷纷承诺加大自主贡献力度,我国也作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要实现“双碳”目标,我国能源系统需要进行革命性的变革,其核心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支持和促进新能源跃升式发展。通过建设千万千瓦级风电光伏大型基地项目,既有利于推动风电光伏大规模、高比例发展,促进新能源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还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优质的绿色电力支撑,推动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十四五”规划任务。
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规划》布局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主要位于我国西部和北部地区,并明确在内蒙古、青海、新疆、甘肃等地区建设一批风电光伏治沙新能源基地。通过“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治沙改土、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多位一体循环发展模式,开展风电光伏治沙、防风、固草,系统保护和修复沙漠、戈壁、荒漠地区,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实现新能源与生态融合发展、友好发展。
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也是促进东西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西部北部地区风光资源优势和土地资源优势,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通过输电通道送到东中部地区,既能够实现西部和东中部地区在土地资源、绿色能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优势互补,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支撑东西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又能够促投资、稳增长,带动西部地区当地产业发展,增加地方财政税收,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增加农牧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二、扎实推进“十四五”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十四五”期间,要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提出以风光资源为基础、以灵活调节电源为支撑、以特高压输电通道为载体,在内蒙古、青海、甘肃等西部北部的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建设一批生态友好、经济优越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到2022年一季度末,第一批约1亿千瓦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已开工约8400万千瓦;以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以其他沙漠戈壁地区和采煤沉陷区为补充,总规模约4.5亿千瓦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推进。西部北部地区风电和太阳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低,除了满足当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外,输电到中东部地区的经济性也比较好,能有效支撑全国其他地区能源转型。随着既有外送通道输电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新建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加快推进,外送电量清洁化水平能进一步提高,这些地区在“十四五”将呈现巨大发展潜力。
同时,“十四五”期间,要稳妥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开发建设。《规划》提出优化近海海上风电布局,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加快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等海上风电基地,为“十四五”期间我国海上风电发展指明了方向。
我国有1.8万公里海岸线,海上风电资源储量丰富,经过十余年发展,在装机规模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下,我国海上风电被赋予新的发展使命,由近及远、集群化开发、平价开发、综合利用、示范引领、产业壮大等都将成为一段时期内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的重要特点,近海规模化和远海示范化发展将进一步激发海上风电市场潜力,大大拓展海上风电开发范围和规模。
此外,“十四五”期间,还要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基地一体化开发。《规划》提出,按照建设水风光综合基地为导向,统筹进行水风光综合开发前期工作,推进川滇黔桂、藏东南水风光综合基地开发建设。我国西南地区水电资源丰富,已开发和规划装机规模大,水电调节能力强,外送通道多,主要流域周边地区风光资源丰富,开发潜力较大,且水电与风电光伏的季节性互补作用强,能够较好平抑水电丰枯差,具备较好的基础发展条件。“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之一就是高质量融合发展,依托已建和在建水电基地,利用梯级水电站形成的储能和灵活调节能力,在流域周边规划建设合理规模的风电光伏电站,可实现水风光一体化开发,打造综合能源基地,支撑风电光伏大规模发展。
三、切实保障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高效利用
为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开发,需要在更大范围内统筹做好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消纳保障。《规划》提出,依托已建跨省区输电通道和火电“点对网”输电通道,提升存量输电通道输电能力和新能源电量占比;依托“十四五”期间新增输电通道,按照新能源电量占比不低于50%的要求,配套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我国西部和北部地区风电光伏开发大,是基地建设的重点区域,但电力负荷小、火电比重高、供热需求大、局部地区电网薄弱问题突出,当地新能源消纳能力有限,大基地开发离不开新能源跨省跨区外送消纳。在“十四五”规划建设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中,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湾等基地需要依托既有和新增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利用省内省外两个市场,做好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消纳保障。
与此同时,还要切实提升系统灵活性,保障区域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高效利用。《规划》提出主要依托省级和区域电网消纳能力提升,创新开发利用方式,推进松辽、冀北、黄河下游等以就地消纳为主的大型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这些地区有的属于负荷中心地区,有的离负荷中心较近,具备在区域电网内统筹消纳的条件,有的在“十四五”期间外送增长空间有限,主要依靠区域内统筹就地消纳。为保障这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高效利用,需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抽水蓄能投产装机容量翻倍,积极推动长时储热型太阳能热发电发展,加快火电灵活性改造,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和智能化升级,优化电力调度运行,充分提升就地消纳能力,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提供坚实支撑。(作者系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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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支撑。面对日益严峻的气候变化问题,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纷纷承诺加大自主贡献力度,我国也作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要实现“双碳”目标,我国能源系统需要进行革命性的变革,其核心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支持和促进新能源跃升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