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能耗双控工作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十四五"期间,以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基数,对每年校上年新増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幼量,不纳入能源消費总量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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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能耗双控工作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十四五"期间,以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基数,对每年校上年新増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幼量,不纳入能源消費总量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