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启动“整区光伏+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能源示范基地项目社会合作伙伴”招标,据了解,该区光伏项目共计约1GW,其中,地面集中式光伏约718MW,地面分布式光伏约72MW,屋顶分布式光伏约210MW。项目计划分三期进行开发,其中:一期项目约556MWp;二期项目约294MWp;三期项目约150MWp。
具体开发时序为:一期项目主要以地面集中式光伏为主,同时兼顾一部分党政机关、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规划约556MWp,计划2023年全部建成;二期项目主要为地面分布式和地面集中式,规划约294MWp,计划2024年全部建成;三期项目主要为户用分布式光伏,规划约150MWp,根据当地农网改造情况进行开发建设,计划2025年全部建成。
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估算总投资约40亿元,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取其中一个标段。
第1标段:西山区团结片区地面分布式及地面集中式规划总装机容量约286MWp,西山区党政机关规划总装机容量约25MWp、西山区居民屋顶规划总装机容量约150MWp;第1标段规划总装机容量约461MWp,估算投资规模约180000.00万元。
第2标段:西山区海口片区地面分布式及地面集中式规划总装机容量约504MWp,工商业医院规划总装机容量约35MWp;第2标段规划总装机容量约539MWp,估算投资规模约220000.0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招标人计划以“与中标的合作伙伴成立项目管理公司”的模式或以“固定收益分红”的模式共同实施开发昆明市西山区整区光伏+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能源示范基地项目。
①本项目招标人选择以“固定收益分红”的模式与中标合作伙伴合作的,招标人固定收益分红部分收益比例不低于(含)2.50%(注:固定收益分红金额=售电量×电价×合同协议约定的比例),具体收益比例在合同谈判中约定;
②本项目优先采用以“与中标的合作伙伴成立项目管理公司”的模式共同实施开发昆明市西山区整区光伏+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能源示范基地项目;
③中标的合作伙伴与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后,在后期经营管理过程中,由“碳中和”交易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由双方共同享有,所获得的碳排放交易利润招标人所占比例不低于(含)20%,具体比例在合同谈判中约定;
④招标人高度重视光伏产业开发,扩展“光伏+”应用开发建设“新能源+高端制造业”“新能源+特色农业”、“新能源+生态修复”、“新能源+乡村旅游”、“新能源+绿色食品”等相关产业。中标的合作伙伴与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后,须拓展“光伏+”应用,应结合片区产业发展需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同步进行相应产业的引进和投资,且投资金额不低于(含)人民币1.00亿。
⑤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后期的经营管理,中标的合作伙伴无论最终与招标人采用何种合作模式均须在西山区辖区范围内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合同谈判约定的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详情如下:
昆明市西山区整区光伏+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能源示范基地项目选择社会合作伙伴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2-053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昆明市西山区整区光伏+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能源示范基地项目选择社会合作伙伴 (项目名称)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昆明市西山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社会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昆明市西山区光伏发电项目共计约1000MWp,其中:地面集中式光伏约718MWp;地面分布式光伏约72MWp;屋顶分布式光伏约210MWp。昆明市西山区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分三期进行开发。同时,大力结合光伏产业,发展光伏互补、光伏+农文旅融合、光伏+乡村振兴产业布局。其中:一期项目约556MWp;二期项目约294MWp;三期项目约150MWp。具体开发时序为:一期项目主要以地面集中式光伏为主,同时兼顾一部分党政机关、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规划约556MWp,计划2023年全部建成;二期项目主要为地面分布式和地面集中式,规划约294MWp,计划2024年全部建成;三期项目主要为户用分布式光伏,规划约150MWp,根据当地农网改造情况进行开发建设,计划2025年全部建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和招标规模均为估算金额,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审定金额为准。项目具体实施范围及规划装机容量以最终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的为准。
2.2招标内容:招标人计划以“与中标的合作伙伴成立项目管理公司”的模式或以“固定收益分红”的模式共同实施开发昆明市西山区整区光伏+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能源示范基地项目。中标的合作伙伴负责项目实施直至并网投产的全部资金筹措,负责的工作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可研、报批等);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各个阶段审查、各类专题及专项报告编制及评审等);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费;项目验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启动验收、工程试运行和移交生产验收、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环境保护监理监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水土保持监理检测、工程消防专项验收、劳动保障及劳动保护专项验收、职业卫生专项验收、安全专项验收、档案专项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等);房屋结构安全检测费;工程保险费;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EPC(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主体的建设、设备选型、采购、安装及调试等)】;项目建设管理费及所涉及的人员工资、保险、办公费用、办公场地建设(或租赁)等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全部投资费用。确保共同建设开发的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投产。具体合作模式、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及工作范围以双方协议谈判中共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说明:
①本项目招标人选择以“固定收益分红”的模式与中标合作伙伴合作的,招标人固定收益分红部分收益比例不低于(含)2.50%(注:固定收益分红金额=售电量×电价×合同协议约定的比例),具体收益比例在合同谈判中约定;
②本项目优先采用以“与中标的合作伙伴成立项目管理公司”的模式共同实施开发昆明市西山区整区光伏+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能源示范基地项目;
③中标的合作伙伴与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后,在后期经营管理过程中,由“碳中和”交易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由双方共同享有,所获得的碳排放交易利润招标人所占比例不低于(含)20%,具体比例在合同谈判中约定;
④招标人高度重视光伏产业开发,扩展“光伏+”应用开发建设“新能源+高端制造业”“新能源+特色农业”、“新能源+生态修复”、“新能源+乡村旅游”、“新能源+绿色食品”等相关产业。中标的合作伙伴与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后,须拓展“光伏+”应用,应结合片区产业发展需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同步进行相应产业的引进和投资,且投资金额不低于(含)人民币1.00亿。
⑤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后期的经营管理,中标的合作伙伴无论最终与招标人采用何种合作模式均须在西山区辖区范围内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合同谈判约定的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3招标范围:招标人计划以“与中标的合作伙伴成立项目管理公司”的模式或以“固定收益分红”的模式共同实施开发昆明市西山区整区光伏+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能源示范基地项目。中标的合作伙伴负责项目实施直至并网投产的全部资金筹措,负责的工作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可研、报批等);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各个阶段审查、各类专题及专项报告编制及评审等);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费;项目验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启动验收、工程试运行和移交生产验收、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环境保护监理监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水土保持监理检测、工程消防专项验收、劳动保障及劳动保护专项验收、职业卫生专项验收、安全专项验收、档案专项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等);房屋结构安全检测费;工程保险费;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EPC(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主体的建设、设备选型、采购、安装及调试等)】;项目建设管理费及所涉及的人员工资、保险、办公费用、办公场地建设(或租赁)等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全部投资费用。确保共同建设开发的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投产。具体合作模式、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及工作范围以双方协议谈判中共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说明:
①本项目招标人选择以“固定收益分红”的模式与中标合作伙伴合作的,招标人固定收益分红部分收益比例不低于(含)2.50%(注:固定收益分红金额=售电量×电价×合同协议约定的比例),具体收益比例在合同谈判中约定;
②本项目优先采用以“与中标的合作伙伴成立项目管理公司”的模式共同实施开发昆明市西山区整区光伏+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能源示范基地项目;
③中标的合作伙伴与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后,在后期经营管理过程中,由“碳中和”交易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由双方共同享有,所获得的碳排放交易利润招标人所占比例不低于(含)20%,具体比例在合同谈判中约定;
④招标人高度重视光伏产业开发,扩展“光伏+”应用开发建设“新能源+高端制造业”“新能源+特色农业”、“新能源+生态修复”、“新能源+乡村旅游”、“新能源+绿色食品”等相关产业。中标的合作伙伴与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后,须拓展“光伏+”应用,应结合片区产业发展需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同步进行相应产业的引进和投资,且投资金额不低于(含)人民币1.00亿。
⑤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后期的经营管理,中标的合作伙伴无论最终与招标人采用何种合作模式均须在西山区辖区范围内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合同谈判约定的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4估算总投资:约400000.00万元;
招标规模:约400000.00万元,其中:第1标段招标规模约180000.00万元;第2标段招标规模约220000.00万元。
2.5资金来源:社会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
2.6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西山区辖区范围内符合建设政策要求的用地及昆明市西山区辖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工商业医院、居民屋顶等。
2.7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合作协议签订起至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手续办理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完成、验收合格且完成并网并投产,且完成各级审计为止。每期建设进度启动前须制定具体的时间计划并经招标人确认,每期项目建设进度原则上须满足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要求(最终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8质量要求:保证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安全、优质、高效、有序推进,并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其中:
第1标段:西山区团结片区地面分布式及地面集中式规划总装机容量约286MWp,西山区党政机关规划总装机容量约25MWp、西山区居民屋顶规划总装机容量约150MWp;第1标段规划总装机容量约461MWp,估算投资规模约180000.00万元。
第2标段:西山区海口片区地面分布式及地面集中式规划总装机容量约504MWp,工商业医院规划总装机容量约35MWp;第2标段规划总装机容量约539MWp,估算投资规模约220000.00万元。
注: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取其中一个标段。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标段招标规模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审;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的,所参加的每个标段均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按上述顺序进行评审时,上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被评标委员会推选为下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同一投标人不可同时中多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投融资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投融资能力,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①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含投标人控股股东,且投标人出具的授信证明材料中的授信期限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限内,否则不予认可)或②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书或③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金时点存款证明(或银行对帐单),否则不予认可】。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1年(或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所实施(包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光伏(含集中式和分布式)发电类项目总装机容量须在250.00MW(或250000.00KW)及其以上,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包含:投资开发协议或框架开发协议等)或业主证明或投资备案证明材料,且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承担范围、光伏(含集中式和分布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签字盖章及日期等有效内容,无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的,则不予认可)。
说明:投标人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总装机容量可累加计算【例如:投标人在A地所实施的光伏(含集中式和分布式)发电类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MW(或100000.00KW),在B地所实施的光伏(含集中式和分布式)发电类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00MW(或200000.00KW),则投标人总装机容量累加为300MW(或300000.00KW)】。
3.5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中存在不良行为,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3.6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失信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3.7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且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中选人、成交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在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栋1单元12层)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5.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接受网络申请,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将 企业介绍信原件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有效联系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邮箱264459873@qq.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资料邮件后将与申请单位联系,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13 日9:30时,地点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6.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招投标网和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及昆明市西山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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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启动“整区光伏+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能源示范基地项目社会合作伙伴”招标,据了解,该区光伏项目共计约1GW,其中,地面集中式光伏约718MW,地面分布式光伏约72MW,屋顶分布式光伏约210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