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价政策即将明确 为提高光伏发电的竞争力
四川日报网2013-03-14 09:23:37
国家发改委近日向部分政府机构、相关光伏发电企业下发了《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通知》的征求意见稿。据了解,正式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很快将颁布,最迟有望在今年年中之前颁布。
《意见稿》分为分布式发电和大型地面电站发电两部分。分布式发电自发自用电价补贴为0.35元/千瓦时,补贴资金来自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并由电网企业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转付。余电上网部分,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进行收购。大型地面电站上网标杆电价则改变了过去“一刀切”的做法,将全国分为4类资源区:青海海西、海北、果洛、玉树Ⅰ类资源区上网电价为0.75元/千瓦时;新疆、宁夏、内蒙古、青海西宁、甘肃嘉峪关等Ⅱ类资源区为0.85元/千瓦时;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承德等Ⅲ类资源区为0.95元/千瓦时;其他地区仍然为1元/千瓦时。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对此表示,对于各地政府来说,肯定是希望补贴逐年下降。中国计划在2020年政府就完全退出补助。现在国内光伏规模在增长,2015年中国光伏安装容量将达到35兆瓦。随着规模的扩大,每度电8厘钱的附加电价将不能满足补贴需要,财政缺口在加大,由于考虑到财政收支平衡,上网电价不能定得太高。
业内人士则称,此次有两个变化,自发自用有补贴,上网没有补贴,同时,补贴范围变小,补贴标准降低,国家或是通过制度安排,压低全产业的成本,提高光伏发电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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