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能源企业因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而国家对企业监管也日趋严格。据国际能源网(inencom)不完全统计,2021年起至今国家能源局及下属机构共处罚违法违规企业133家,累计罚款金额高达1873.235万元,处罚企业包括国家电网、中国石化、大唐集团在内的大型能源央企的子公司。
能源局开出838万元罚单
4月15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公示了对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行政处罚决定,提到该公司非法从事供电业务,违反了电力许可管理制度,严重扰乱了电力市场秩序,国家能源局对该公司的非法供电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2095311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6285933元,罚没款合计8381244元。
随后,河津发电分公司表示已完成罚没款缴纳,并已完成了对河津市华灿煤业有限公司供电端电缆及附属设备的拆除;同时河津市华灿煤业有限公司也已拆除了变压器、配电柜等用电端设备,彻底性切断了供电途径。
华东26家企业受罚
华东监管局公示了对26家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累计处罚金额149万元。
其中,处罚力度最大的企业为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4号机组、6号机组设计使用年限已到期,未办理延续运行手续,处于超期服役状态。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1号)规定“发电机组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应当向所在地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申请退役,不得继续并网发电”。因此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被罚款40万元。
西北累计罚款357.74万
西北监管局公示了对23家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累计处罚金额357.74万元。其中16家企业因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而被处罚。
2021年2月26日,银星盐池公司麻黄山风电场内一风机突发倒塔,塔筒折断,叶片掉落,所幸无人员伤亡。然而,事故发生后,银星能源并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消息,直到3月1日,西北能源监管局向其询问核实后,银星能源方面才于当晚书面报送事故信息。
彼时,因涉嫌瞒报事故,西北能源监管局对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安全生产形势红色预警。同时,对中铝宁夏能源事故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挂牌督办,期限90天。
除此之外,国家电旗下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海西供电公司因未认真履行用户受电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职责,对部分施工单位未取得许可证承揽用户受电工程的现象未按照相关规定报告。被处罚款3万元。
浙江17家企业吃“罚单”
浙江能源监管办公示了对17家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累计处罚金额144.93万元。
江苏累计罚款102万
江苏能源监管办对13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累计处罚金额102万元。
河南累计罚款61万
河南能源监管办对10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累计处罚金额61万元。
其中,中国电建旗下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在河南万基控股集团2×6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 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其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相应安全证书却担任该项目部安委会主任并主持安委会工作,存在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
云南累计罚款47.99万
云南能源监管办对10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累计处罚金额47.99万元。
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在在“红河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接网工程”中将杆塔组立、线路架设等主体工程以劳务名义违法分包给四川陵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经云南能源监管办查实后,处以发款18.08万元。
山东8家企业吃“罚单”
山东能源监管办对8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累计处罚金额30.48万元。其中,济南鲁源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长能分公司受到的处罚力度是最大的,该公司因将承包的电力工程违法分包而被处以16.22万元罚款。
虚假许可申请资料成新疆重灾区
新疆能源监管办对7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累计处罚金额14万元,其中7家企业均因提供虚假许可申请资料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而被罚款。
华北5家企业被罚款
华北监管局对5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累计处罚金额12万元。
其中,中国能建浙江火电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起重机司机程某某在从事吊装作业期间,违规将起重机控制钥匙置于检修状态,关闭了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防护。
因此,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对中国能建浙江火电公司做出罚款三万元的决定。
国际能源网(微信号:inencom)了解到, 近期,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因主要人员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被撤销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资质的行政许可。
华中开出38万元罚单
华中监管局对5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累计处罚金额38.1万元。
其中,华润风电(枣阳)有限公司因将一项目违规发包给未取得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施工,被罚款26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经调查核实,华润风电(枣阳)有限公司存在将湖北枣阳长岭 42MW 风电项目 110kV 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发包给当时未取得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武汉为盛海陆重工有限公司的行为。武汉为盛海陆重工有限公司的行为则被处罚2.5万元。
湖南5家企业罚款超70万
湖南能源监管办对5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累计处罚金额74.995万元,其中湘潭湘电褒忠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永州市恒能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唐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落实不到位而受处罚。
豪发建设有限公司因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为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无从事 110 千伏电压等级电力设施试验活动资质,存在超越许可范围承揽业务行为,被罚款55.995万元。
甘肃仅1家企业受罚
甘肃监管办仅一家企业受罚:华科电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因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行为,被处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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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能源企业因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而国家对企业监管也日趋严格。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起至今国家能源局及下属机构共处罚违法违规企业133家,累计罚款金额高达1873.235万元,处罚企业包括国家电网、中国石化、大唐集团在内的大型能源央企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