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黑龙江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总装机比重超过50%。规划建设哈尔滨、绥化综合能源基地,齐齐哈尔、大庆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基地,东部煤炭城市、佳木斯、牡丹江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外送基地等5个千万千瓦级基地。“十四五”新增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装机3000万千瓦以上。
《通知》指出,到2025年,绿色产业比重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单位GDP能耗下降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6%,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左右,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94%。到2035年,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
同时,开展节能环保服务业试点。与光伏相关的试点项目有建龙北满绿色能源综合利用项目、齐齐哈尔市阳光热力集团智慧供热综合利用项目。
另外,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基地化开发风能、太阳能资源,推动生物质能充分利用、替代散煤,推进佳木斯一体化小型核能供热堆示范,开展地热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应用试点。
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化石能源,深入实施“气化龙江”工程,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着力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积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坚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优化电网网架结构,推进外送通道建设,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高电网调峰能力,2022年底前荒沟抽水蓄能电站建成投产,加快推进尚志、依兰等地7个总装机950万千瓦的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发展新型储能。
政策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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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能源网 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黑龙江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总装机比重超过50%。规划建设哈尔滨、绥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