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甘肃省发改委印发《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功能互补发展首批试点项目的通知》,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给出具体指导。
根据文件,电力多能互补试点由各地结合“光伏+”综合利用行动、新能源电站升级改造和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等工作自行组织。源网荷储项目则以市(州)为单位,每个市最多可申报2个项目,需在2023年底建成。
源网荷储试点项目要优先落实电力消纳负荷,支持存量燃煤自备电厂电量替代和工业园区、大型生产企业、大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供暖等新能源电力绿色直供电示范项目建设。每家企业仅可参与1市1个试点项目申报。
具体时间方面,12月中旬~2022年1月15日为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阶段,1月中旬至1月底为项目评审阶段,2月~12月为项目纳规实施阶段,12月为项目滚动调整阶段。
需要强调的是,“一体化”项目布局不得与陇电入鲁、陇电入浙、陇电入沪等项目冲突;严禁以“一体化”项目为违规电厂转正、将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不推荐储能项目建设规模式、电力负荷类似的多个项目同时纳入试点范围。
具体文件见下:
原标题:甘肃启动“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首批试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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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甘肃省发改委印发《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功能互补发展首批试点项目的通知》,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给出具体指导。根据文件,电力多能互补试点由各地结合光伏+综合利用行动、新能源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