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和《新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哈密十三间房200MW风储一体化基地式新能源示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哈密十三间房200MW风储一体化基地式新能源示范项目建设单位为哈密国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程静态总投资101613.90万元,动态工程总投资103595.82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5080.70元/kW,单位千瓦动态投资5179.79元/kW。
项目建设地点位新疆哈密市十三间房地区,距离哈密市约150km,风电场地理范围介于东经91°40.28′~91°49.82′,北纬43°13.67′~43°20.11′。本风电工程规划装机容量 200MW,推荐安装4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新建1座1100kV升压站,拟配置风电场装机规模的10%、2h的储能系统。电场年上网电量为量63506.9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3175h,容量系数为0.36。
二、项目意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2020年8月27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本项目为风储一体化项目,是“两个一体化”的实践示范,是实现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是提升能源电力发展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抓手,符合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方向,对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各类能源互补协调能力,促进我国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不论从当地经济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改善结构、减排温室气体、减排有害气体、提高社会综合效益方面分析;还是从就近向当地负荷供电,提高供电经济性,符合国家制定的能源战略方针,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分析,建设哈密十三间房200MW风储一体化基地式新能源示范项目具有较大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项目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
(2)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4)本期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5)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项目建设单位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社稳评价单位: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88#22层B座
邮编:730000
联系人:秦菲娜
电话:13639346960
E-mail:734711561@qq.com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索要调查表。
2.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期间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利益诉求和对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书面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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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新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的文件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