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发改委启动了2021年集中式光伏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规模共计1.8GW。
根据相关公告,本次申报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产业化开发原则,须符合《黄河流域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光伏+沙产业生态协同发展创新示范基地规划》,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运维、统一布局、有序开展、计划实施。优先支持在磴口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同促进磴口县绿色转型发展的新能源综合开发企业。
本次申报集中式光伏基地项目规模为180万千瓦,分为18个项目,其中10万千瓦项目16个,15万千瓦项目1个,5万千瓦项目1个。
申报企业于2021年9月12日-2021年9月13日中午12:00之前到发改委能源办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文件见下:
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集中式光伏基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574号)和《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巴发改能源发〔2021〕431号)要求,结合磴口县发展要求,各企业在执行以上通知的基础上,按以下要求参与报名。
一、开发原则
申报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产业化开发原则,须符合我县《黄河流域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光伏+沙产业生态协同发展创新示范基地规划》,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运维、统一布局、有序开展、计划实施。优先支持在磴口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同促进磴口县绿色转型发展的新能源综合开发企业。
本次申报集中式光伏基地项目规模为180万千瓦,分为18个项目,其中10万千瓦项目16个,15万千瓦项目1个,5万千瓦项目1个。
二、报名时间
请各企业于2021年9月12日-2021年9月13日中午12:00之前到我委能源办(磴口县党政办公大楼609办公室)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流程、材料组件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报名申领材料内《磴口县2021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申报企业须知》有关规定办理。
我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委托第三方进行统一评审后上报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桂明 0478-4219852 15148897767
附件:《磴口县2021年集中式光伏基地项目优选申报企业须知》
磴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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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发改委启动了2021年集中式光伏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规模共计1.8GW。根据相关公告,本次申报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产业化开发原则,须符合《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