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行动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浙政发〔2020〕22号),推动我市光伏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助力构建绿色低碳现代能源体系,特制定本产业链提升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巩固我市光伏产业链比较优势,补齐产业短板,夯实产业基础,紧扣重点方向不断强链延链,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全力打造光伏产业集群制造业高地。
(二)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光伏产业链累计完成投资力争达到200亿元,投资内容涵盖光伏电池及组件、逆变器、控制器等关键部件的制造,持续拓展光伏发电应用场景,力争再新增2000MW以上。到2025年,光伏产业链规上产值规模突破1000亿元,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5%以上,建立相对完善、运行良好的省级光伏产业大脑,培育单项冠军2家以上、百亿企业3家以上,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2项以上,全力打造长三角光伏产业集群制造业高地。
——形成有序协作、风险可控的产业上游供应链。有效联动上游关键原材料“链主”企业,通过收购合并、交叉持股等方式,组建产业链上下游共同体,形成硅材、硅棒、硅锭、低铁石英砂等上游多源可供体系,有效稳定供应链。
——建成2个自主可控的光伏组件先进制造基地。依托海宁、秀洲两地5-6家光伏龙头企业,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问题,形成一批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做优做强电池、电池组件中游环节,大幅提升市场占有率。
——全力打造长三角区域光伏“生产+工程+运维”绿色总部经济基地。加大财政税收扶持力度,支持本地龙头企业整合下游产业链、形成工程规模优势,引进一批光伏工程建设总承包商,打造光伏产业“生产制造+工程建设+运维服务三位一体”的嘉兴总部经济新模式,形成光伏产业链发展新增长极。
二、发展现状
(一)产业发展历程
2005年,我市第一家光伏制造企业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建成投产,标志着嘉兴光伏产业从“0”走到了“1”。2009年,4个光伏项目入围国家级首批金太阳示范工程。
2010年,我市光伏行业进入井喷式发展阶段,昱辉阳光、福莱特玻璃等企业日益壮大,光伏产值突破100亿元;分布式光伏应用走到全国前列,创造了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占全国近十分之一。
2015年,我市光伏产业进一步形成产业集聚,晶科、昱辉阳光、鸿禧、福莱特、芯能等一大批重点企业,初步形成了秀洲、海宁等多点快速发展的格局,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工业总产值突破300亿元。
2020年,全市光伏产业集群效应进一步显现,基本形成了秀洲、海宁2个产业集聚区,汇聚了隆基、晶科、正泰、福莱特、阿特斯等重点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368亿元,并网运行光伏项目34270个、并网容量达2703兆瓦。其中,秀洲光伏产业集聚区,以秀洲国家高新区为中心,聚焦光伏玻璃制造和电池组件、光伏发电发热集成技术应用等领域;海宁光伏产业集聚区,以袁花工业园、尖山新区为中心,聚焦电池组件制造、光电转换效率提升技术等领域。
(二)产业链分布情况
光伏产业链大致可分上、中、下游三个主要部分:
1.产业链上游情况。上游主要包括硅材、硅棒、硅锭、硅片生产等环节,由于受“两高一低”企业整治及制造成本倒逼,硅片等上游生产企业日趋向原材料相对集中的中西部省份迁移。当前,我市基本无硅片生产企业。
2.产业链中游情况。中游主要包括电池片、电池组件、逆变器、光伏玻璃、银浆、系统部件生产等环节,我市共有12家关键企业,主要产品为电池及其组件、辅料配材和系统部件。202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63亿元,占全产业链产值的98.6%。
表1 产业链中游关键企业
(1)电池组件关键企业7家。202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25.8亿元,增长26.8%,出口交货值85.3亿元,增长11.5%,其中,晶科、正泰等企业占全市光伏电池组件产值90%以上,隆基乐叶、阿特斯等新引进项目即将投产,电池组件产能逐渐显现、市场竞争优势明显、发展空间较大。
(2)辅料关键企业4家。主要涉及光伏玻璃、银浆、切削液等产品,202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3.9亿元,增长14.3%,出口交货值9.2亿元,增长2.2%,利润总额8.3亿元,增长153.0%,其中,光伏玻璃具有先发规模优势、银浆有待突破技术壁垒,发展潜力较大。
(3)系统部件关键企业1家。主要涉及微型逆变器、光伏支架、充电控制器、连接盒等部件产品。202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1亿元,下降4.0%,出口交货值1.7亿元,下降21.2%,利润总额0.7亿元,下降293.3%。产业景气度一般。
图1 中游各环节工业产值占比图
3.产业链下游情况。下游主要包括工程建设、运维服务、EPC总部等环节。我市共有4家,主要涉及光伏工程建设、运维服务等领域,202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1亿元,增长16.1%,占全产业链产值的0.6%。由于光伏工程建设与屋顶(地面)资源和当地补贴力度呈现较强关联度,随着光伏补贴政策退坡,本地光伏工程建设业务空间有限,工程商主要在市外开拓市场。
表2 产业链下游关键企业
(三)产业链存在主要问题
1.上游原材料波动较大、供应链存在一定风险。随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进程加快,硅料、低铁石英砂、铝材等原材料生产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扩张明显受限。以硅料为代表,新增产能甚至存量产能,已逐步向原产地、具有电价优势的内陆地区或其他国家转移,上游硅料产能越来越集中于若干个地区和聚焦于若干个企业巨头,由此也造成了硅料价格大幅波动,从2020年6月的75元/kg上涨至今年6月的145元/kg;比如光伏玻璃,受市场供需关系波动,先从2020年7月的24元/m2上涨至2020年12月的45元/m2,现又逐步回落至今年6月的26元/m2;再比如铝材,受美国货币宽松和通胀预期影响,从2020年6月的1.9万元/吨上涨至今年6月的2.5万元/吨,凡此种种,已经严重影响到下游我市光伏电池组件企业生产、扩产计划和可持续发展。
2.关键基础材料存在“卡脖子”现象。银浆是光伏电池组件的关键基础材料,占组件产品非硅成本的30%以上。目前,低温银浆主要为硕禾、杜邦、贺力士、三星等国际巨头所垄断。相比较而言,我市现有银浆生产企业尚未突破“卡脖子”技术瓶颈、产品质量与国际差距甚远,难以满足高端光伏组件生产工艺所需的技术标准要求。
3.部分辅料供应日益成为产业链稳定发展制约因素。光伏电池及组件制程离不开盐酸、氢氟酸、二氧化氮、氨气等危化品基础辅料。近年来危化品行业整治力度不断加大,本地危化工生产及储存企业日益减少,导致产业供应链不断被动拉长、运输成本不断攀升,加剧下游企业供应链断链断供风险。
4.企业总部经济缺乏。当前,我市4家光伏电池组件龙头企业总部均在设立在市外,其中,晶科能源总部在江西上饶、正泰新能源总部在杭州萧山、隆基乐叶总部在陕西西安、阿特斯光伏总部在江苏苏州,嘉兴地区主要是生产车间(基地)(如:隆基乐叶等,由集团总部统一接单并予以分配)或者具有一定技术研发能力的地区公司(晶科、正泰、阿特斯等,建有技术研发中心),生产车间模式不能自主接受订单、受集团总部约束较为明显,容易发生利润转移等现象。
5.技术迭代造成成本挑战。当前,光伏电池技术正处于从常规晶硅到第二代PERC、PERC+、TOPCon,再到第3代HJT的快速转换期,电池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不断迭代更新,迅速提升光伏电池的光电转换效率,从而确保企业市场竞争力。但是,我市大部分光伏组件生产商受制于上游硅材料供应,盈利能力较弱,对于技术研发的大额投入,缺乏可持续性。此外,光伏玻璃阶段性短缺导致价格暴涨,倒逼部分光伏组件企业正在摸索以轻质化、低成本透明背板作为替代产品,虽然该产品方案自爆率高、透光率低、抗腐蚀性弱等问题尚未有效解决,但未来很有可能实现产业化、规模化,最终取代光伏玻璃。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链主”企业和关键企业引进培育
1.招大引强、强链补链。聚焦海宁、秀洲2个光伏产业生产基地,编制光伏产业链招商地图,紧盯链主型企业和关键组件企业布局,招引世界级光伏领军企业及其重大项目落地,力力争签约落地1亿元以上光伏产业关联项目20项以上、投资额200亿元以上,锻造电池组件环节长板,提升电站建设、运维服务等环节短板,加大财政税收扶持力度;鼓励本地龙头企业通过并购、参股、交叉持股等方式补链强链扩链,提高光伏产业上下游垂直整合度,增强原材料、基础辅料自主可控能力。
2.“放水养鱼”促倍增。遴选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的链主型企业(包括隆基、晶科、正泰、福莱特、阿特斯在内)予以重点培育扶持,3年内实现营业收入、研发经费投入、税收等指标倍增。对培育期内完成年度培育目标的光伏企业,在执行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再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比上年度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最高100%返还支持企业。
(二)强化“四位一体”,增强产业综合体创新活力
强化光伏企业在技术创新中主体地位,推进关键基础材料国产化上下游联合体建设,通过“揭榜挂帅”、产业链协同创新等多种方式集智攻关,打通产业链中间壁垒环节,形成市场合力,最终实现国产替代进口。
1.搭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依托秀洲光伏小镇、海宁尖山新区等,建立光伏大型研发设备共享平台和基础研发资源数据库,谋划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嘉兴分中心建设,为产业链所有企业提供产品集中检测服务,减小重复投资,提高产业链整体竞争水平。
2.建设高能级科技创新载体。整合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创新力量,依托秀洲光伏小镇、海宁尖山新区,支持隆基乐叶、晶科能源、阿特斯、正泰新能源等链主企业牵头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协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组建光伏产业专家库和技术人才库。重点培育突破“卡脖子”技术关键人才,重点聚焦低温银浆研发、光伏玻璃PET材料替代等技术,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对于光伏产业关键技术领域中高端人才(团队)申报先锋型创新创业团队、科技创新拔尖人才、骨干型创新团队等人才项目予以适当倾斜。
3.鼓励建设光伏产业大脑。针对我市光伏产业共性问题、行业痛点,鼓励晶科能源等链主企业建设光伏产业大脑,为光伏行业提供工业APP,实现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系统产品等跨产业链制造大数据互联互通。
4.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依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长三角分院,鼓励企业重点参与硅片及组件尺寸、光伏发电工程技术、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等标准制定,降低人才、设备、工艺迭代成本,推动我市优势产品、技术成为国家或行业标准。
(三)稳中间、拓两头,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
1.加快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以隆基乐叶、晶科能源等产业链龙头企业或福莱特玻璃等关键环节主导企业作为牵头企业,对接产业链上下游、横向同类企业、科研院所、高校,重点联合上游硅料、铝边框等大规模生产的高能耗龙头企业,通过一定方式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实现产业链关键原料供应稳定可控的目标。
2.探索建立大宗商品(硅料)地方交易平台。由地方政府牵头设立光伏原材料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推动产业链衔接产需、调剂供求,增强地区间价格联系,减缓原材料供应价格波动,促进产业资源合理配置。
(四)调规划、优布局,夯实危化品辅料供应链
1.规划布局危化品基础辅料生产仓储项目。结合海宁尖山新区化工新材料园区整治提升,主动对接规划、监管部门,抓紧危化品辅料布点建设。根据光伏产业规划测算危化品实际需求量,因地制宜就近化工园区布局化工原料储存中心建设单元,建设符合标准的各类危化品仓库及地下储罐,供应产业链各环节生产所必需的危化品原料。
2.优化危化品基础辅料接驳运输路线。结合桐乡经开区化工集聚区、海盐经开区新材料及化工园区和海宁尖山新区化工新材料园区地理位置,根据多维度危化品运输路线安全测评量化指标,统筹规划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围绕项目地点建立危化品基础辅料供应网,协同化工园区(集聚区)布局设立中途接驳点和临时储运点。
(五)加快构建“光伏工匠”梯度培育体系
1.大力支持光伏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育。推动企业自主开展光伏产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建立与企业需求相对应的人才认定标准,对企业认定的紧缺人才、紧缺岗位予以津贴补助。在亿元以上或骨干企业产业链关键技术岗位尝试设立光伏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相应工种培训,承担以师带徒、技术创新、技能交流等活动。对于具体开展的项目予以补助,具有行业特色岗位纳入当地技工岗位范畴给予一定岗位津贴。
2.加快光伏产业研发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光伏关键技术岗位列入我市紧缺人才目录。对光伏组件工艺工程师、光伏系统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嘉兴首席工匠”“嘉兴巧匠”以及拔尖人才项目予以倾斜。推动职业院校与链主企业共建产教协同中心,开设光伏组建检测及工艺品质管理、电气控制与维修等专业课程,推进“校地共建、校企共建”合作模式创新,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四链对接。
(六)拓展光伏应用场景、集聚总部经济
1.集聚催生N个光伏应用新场景、新业态。逐步推进“光伏+工商业屋顶”、“光伏+家庭自建”、“光伏+交通”、“光伏+5G”、“光伏+区块链”等不同场景应用,形成可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N个“样板工程”。设计研发由总部提供,项目落地建设由子公司推进,实现税收跟随项目子公司上缴项目所在地、效益经财务报表合并计入总部。
2.打造1个光伏生产型服务企业总部经济。基于光伏产业下游应用端发展空间较大、利润率较高的情况,要加快延伸光伏下游产业链,改变嘉兴地区现有光伏应用EPC承包商业务规模普遍偏小的短板,不断加大EPC承包商引进培育扶持力度,对合同期内完成产出目标的EPC承包商,参照“放水养鱼”政策,比上年度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最高100%返还支持企业,支持光伏应用端企业做大做强总部经济,不断增强我市光伏产业资源要素的配置能力、集成能力和辐射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嘉兴市光伏产业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光伏产业办公室和光伏应用办公室。市经信局牵头光伏产业办公室,负责加大“链主”企业和关键企业引进培育,增强载体创新活力,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光伏应用办公室,负责拓展光伏应用场景,集聚总部经济。建立考核责任体系,加强目标责任考核。
(二)加强专业指导
建立产业链专家服务团,聘请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杨德仁院士(光伏行业第一位科学院院士)为专家服务团团长,遴选科研院校、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资深专家为专班专家服务团成员,指导企业对接产业共同体,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拓展产业发展方向,指导龙头企业在优势领域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确定福莱特、隆基乐叶、阿特斯、晶科能源、正泰新能源为我市光伏产业链“链主”企业。
(三)加强政策指导
“十四五”期间,嘉兴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目标任务将由原先100万千瓦提升至200万千瓦。开展户用光伏系统保险补偿业务,设立《户用光伏系统推广应用指导目录》,鼓励保险公司为目录内光伏组件、逆变器、连接器等提供定制保险,切实破解屋顶业主“不敢用”的顾虑。引导农村新建拆迁房、城乡商品房屋顶100%预留光伏安装空间,新建小微企业园、标准厂房、工业新厂房屋顶100%预留光伏安装空间;鼓励商业建筑、科教文卫建筑屋顶光伏能装尽装。
(四)加强宣传引导
以分布式光伏发电“进园入企、进村入户”应用场景为着力点,加强媒体引导宣传,用专业、客观、负责任的态度对光伏发电的低碳性、可靠性、经济性做宣传报道,在光伏应用场景、生产制造现场举办各类论坛活动,持续宣传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和光伏保险创新政策,解决社会公众对屋顶光伏后续运维的后顾之忧,不断提升对光伏发电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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