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新疆电网、天中、吉泉直流配套电源“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2021-07-09 16:06:04 2021年3月新疆电网、天中、吉泉直流配套电源“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的通知-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近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发布2021年3月新疆电网、天中、吉泉直流配套电源“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的通知。

原文如下:

2021年3月新疆电网、天中、吉泉直流配套电源“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的通知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西北分部、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新疆区域内各发电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区域并网发电厂“两个细则”免考核规定>的通知》(新监能市场〔2019〕76号)和《关于印发<新疆区域并网发电厂“两个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新监能市场〔2019〕77号)规定,我办对2021年3月新疆电网、天中、吉泉直流配套电源“两个细则”考核补偿公示情况进行复核,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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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20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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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发布2021年3月新疆电网、天中、吉泉直流配套电源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的通知。原文如下:2021年3月新疆电网、天中、吉泉直流配套电源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的通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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