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否向该屋顶产权方供电问题的答复

国家能源局2021-06-22 15:07:39 国家能源局关于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否向该屋顶产权方供电问题的答复-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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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利用建筑物屋顶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与建筑物产权方不是同一个市场主体,投资方能否通过与建筑物产权方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约定以某种价格向建筑物产权方供电?为什么?相关法律、政策依据是什么?谢谢!

留言时间:2021.6.4

答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第七条第一款“大力支持用户侧光伏应用”中“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为用户供电的光伏发电及相关设施”相关规定,投资方与建筑物产权方不是同一市场主体的,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与建筑物产权方签订协议,并向建筑物产权方供电。

答复时间:2021.6.10

答复单位:新能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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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21/06

国家能源局关于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否向该屋顶产权方供电问题的答复

问题:利用建筑物屋顶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与建筑物产权方不是同一个市场主体,投资方能否通过与建筑物产权方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约定以某种价格向建筑物产权方供电?为什么?相关法律、政策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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