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林洋能源(SH:601222)发布公告称,接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陆永华先生的通知,监察机关已解除对其留置措施。陆永华先生将于2021年2月18日起正常上班,继续履行其担任的各项职务,推进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目前公司生产经营运作正常。
此前(2月2日早),林洋能源发布公告,接到陆永华先生家属的通知,陆永华先生接到留置通知,正在协助监察机关配合相关调查事项。
受该事件影响,林洋能源股价2月1日、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此后一度跌至5.41元(2月5日最低价)。至春节假期前收盘,股价为6.37元。
截至2月3日,林洋能源控股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持有股份715,241,427股,占公司总股本40.90%;陆永华直接持有股份79,852,500股,占总股本的4.57%。陆永华对华虹电子持股90%,剩余股份由其妻子毛彩虹持有。
根据林洋能源1月27日发布的《2020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0亿元到11.20亿元,同比增加40%到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51亿元到10.86亿元,同比增加40%到60%。
文章作者:墨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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