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唐电网2020年12月“两个细则”试运行结果的通知(光伏)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2021-02-03 13:40:51 京津唐电网2020年12月“两个细则”试运行结果的通知(光伏)-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2月2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发布京津唐电网2020年12月份“两个细则”试运行结果的通知。

原文如下:

华北监能市场〔2021〕33号

国网华北分部,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京津唐电网各直调电厂、新能源企业:

按照《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华北区域并网发电厂“两个细则”(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9〕254号)要求,华北、北京、天津和冀北电网电力调控中心完成了京津唐电网发电企业2020年12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计算与统计工作。2021年1月27日,国网华北分部向我局报送了2020年12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明细清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京津唐电网光伏电站

各光伏发电站2020年12月份的考核总费用610.57万元,补偿分摊总费用64.34万元。

截至目前,未接到发电企业对上述结果的争议或申诉报告。按照相关规定,现对2020年12月份京津唐电网直调电厂、各风电场、各光伏电站辅助服务补偿和并网考核结果予以发布。

请国网华北分部和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据此文件,及时结算各发电企业2020年12月份“两个细则”费用。

附件: 2020年12月份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运行结算汇总表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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