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洋桥200MWp渔光一体光伏发电全额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云发改备[2019]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沿海通威富云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灌云洋桥200MWp渔光一体光伏发电全额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简称“本项目”“项目”“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共分两个标段,升压站为Ⅰ标段,光伏发电场为Ⅱ标段,将分别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Ⅱ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洋桥农场内,位于东经119.59°,北纬34.48°,省道S242、S324紧邻建设场地,项目地距离灌云县市区约45km,交通便利,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为3500亩。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00MWp。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光伏发电系统由组件直流侧经逆变器接入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本项目220kV升压站升压后接入电网。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洋桥农场内。
2.1.2建设规模:200MWp。
2.1.3最高限价:64300万元。服务费限价450万元(工程设计费限价130万元,联合采购服务费限价100万元,其他服务费限价220万元);建筑工程费限价9200万元;设备安装工程费限价7600万元;设备费限价45300万元(其中暂估价36400万元);渔业土建改造工程费限价750万元;暂列金额1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1)计划工期:从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预计工期2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2月19日,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11月30日。
(2)节点工期:
2021年3月15日前,桩基开始施工;
2021年5月1前,光伏组件开始安装;
2021年7月31日前,桩基施工完成;
2021年9月30日,全容量并网发电;
2021年11月30日前,工程竣工。
2.1.5其他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等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地方相关法建、法规、规范性等相关文件的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所有物资均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承包内容:
1)工程设计:光伏发电场区(包含临水、临电、临电转永久电源、围栏、道路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竣工图编制等所有与设计相关工作。
2)材料设备采购:光伏发电场区所有设备和材料(不含渔业工程设备)的采购、供货、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场内二次倒运、竣工后清点移交。其中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由发包人、承包人进行联合采购。
3)工程施工:
光伏发电场区:包括但不限于发电设备基础工程、汇流及变配电设备基础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基础、光伏场区场平、检修道路及与公路连接部分、施工临建场地、围栏工程等建筑工程;光伏发电设备、汇流及变配电设备、集电线路、接地、光伏场区监控系统等安装工程;安全防范工程、消防工程、防雷接地、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为满足光伏电站功能完整性的一切工程施工;全站全容量并网240小时无故障安全稳定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其他辅助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网线勘察(根据需要迁移或保护),进场道路开通,施工临时及永久性水源(含打井、管线敷设、买水、运水)、施工临时及永久性电源及相关工作(完工后转为备用电源,办理相关手续)。
渔业土建改造工程:施工内容以承包人进场后发包人提供的渔业改造工程设计方案为准,本标段只负责土建改造工程部分。
4)标段内的相关验收许可手续办理,包括:安监、质监、施工许可备案、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消防工程、职业健康、安全设施、档案等专项验收,并承担一切验收相关费用;协助配合办理本工程发电业务许可证、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经济评审等验收手续等,必须由招标人名义签订合同的由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费用,其它相关协调工作及配合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5)标段内的相关保险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建安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雇主责任险。
6)标段内的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行与整套启动,及并网满足江苏省电网公司调度要求的各项涉网试验工作等。
7)其他与本标段实施有关的配套服务工作。
本项目Ⅱ标段(光伏发电场)分界点为:一次系统以升压站35kV预制舱开关柜内进线电缆引接端子为界,以内至场区侧(光伏场区至预制舱开关柜,包含电缆接头、接入、相关试验)为投标人范围;二次系统以升压站预制舱二次设备室光缆终端盒接线端子为界,接线端子以内(光伏场区至二次设备室,含光缆终端盒)场区侧为投标人范围;从光伏发电场区引至升压站设备之间的其他连接(视频监控等)为投标人范围;光伏场区主干线道路接入升压站,以升压站入口大门为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还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需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或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以上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3.3财务要求: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3.5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5年11月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的业绩项目须已并网发电。
注:
(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提供的验收证明文件中的验收时间为准。业绩的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并网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①业绩认定需提供的合同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等均不作为业绩认定的依据;
②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验收证明:如为施工总承包项目,则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四方共同签字和盖章的验收证明;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则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三方共同签字和盖章的验收证明。
(2)如为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提供的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的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工作委托书)、设计合同和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并网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①业绩认定需提供的合同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等均不作为业绩认定的依据;
②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验收证明:如为施工总承包项目,则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四方共同签字和盖章的验收证明;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则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三方共同签字和盖章的验收证明。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或设计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4)参与评标的业绩仅限于国内相关项目业绩。
(5)投标人提供以上业绩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业绩以牵头人业绩为准。
3.6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015年11月至今,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设计负责人业绩或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的业绩项目须已并网发电。
注:
(1)如提供的业绩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类似业绩,则拟报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如提供的业绩是设计项目的类似业绩,则拟报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单项合同设计项目的负责人;如提供的业绩是施工项目的类似业绩,则拟报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单项合同施工项目的负责人。
(2)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设计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验收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并网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盖章认可的工作业绩证明文件。
(3)项目经理业绩和投标人企业业绩可为同一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4)项目经理业绩仅限于国内相关项目业绩。
(5)提供以上业绩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委派。
3.6.1自2018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6.2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6.3自2020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4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详见3.9相关要求。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投标人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各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或投标人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和以下规定: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2)须提交由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须指明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明确牵头人和成员方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并指明联合体成员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提交联合体牵头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6)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联合体中拟任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8)联合体的资质总和应满足上述3.1款的规定;联合体项目经理必须符合上述3.2款和3.6款的规定。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3.9.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9.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投标。
3.9.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及《建设项目工程总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请慎重考虑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9.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9.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9.7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3.9.8本工程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施工单位提供)。
3.9.9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文。
3.9.10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第一款1、投标人在行使权利主张后又无理由撤诉,擅自放弃权利......,其行为作为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系统。(提供承诺书原件,如出现上述情况放弃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0年12月3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5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设计文件:3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工程业绩:3分。
A.技术部分1: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方案(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1分之间酌情打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2分之间酌情打分;
(3)各专业设计说明全面具体:0~1分之间酌情打分;
(4)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分析合理:0~1分之间酌情打分。
2.总平面布局(3分)
(1)总平规划布置方案合理,合理利用土地,满足规划容量要求:0~1分之间酌情打分;
(2)符合规划要求,充分考虑项目实地特点,桩基设计、支架设计、组件排布、设备布置等布局合理:0~1分之间酌情打分;
(3)总体规划安全科学、美观大方、便于参观、具有示范效应:0~1分之间酌情打分。
3.设备方案(4分)
(1)组件、逆变器、支架、箱变等主要设备选型合理,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之间酌情打分;
(2)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等设备的先进性:0~2分之间酌情打分。
4.结构方案(4分)
(1)地基及基础设计能够结合当地地质情况及技术标准要求,0~2分之间酌情打分
(2)支架设计、箱变基础设计方案安全可靠:0~2分之间酌情打分。
5.施工管理方案、施工组织、机械设备配置、劳动力计划、措施预案(5分)
(1)现场管理方案内容全面、合理:0~2分之间酌情打分;
(2)施工管理措施得当,与项目紧密结合:0~1分之间酌情打分;
(3)应急管理、风险管理方案全面、合理,满足要求:0~1分之间酌情打分;
(4)机械配置、劳动力计划情况符合项目计划要求:0~1分之间酌情打分。
6.工程进度(2分)
(1)进度计划安排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设置要求,进度安排科学合理:0~2分之间酌情打分。
7.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8分)
(1)针对项目特点有专项的工程重难点详细分析,并解决措施得力:得6~8分;
(2)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充分,解决措施基本合理:得4~6分;
(3)工程重点、难点分析不充分,解决措施不合理:得0~4分。
8.设计深度(3分)
(1)符合招标文件设计工作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3分之间酌情打分。
9.绿色设计和新技术应用(1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3)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三项全具备;
以上三条要求,满足一条得0.5分,满分1分。
B.技术部分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2分)
(1)工程总承包的总体策划、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全面具体:0~2分之间酌情打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1)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管理全面具体:0~1分之间酌情打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1)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变更索赔管理等内容全面具体:0~2分之间酌情打分。
4.采购管理方案(2分)
(1)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组织管理描述充分合理:0~2分之间酌情打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1)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现场陈述项目管理方案主要内容并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回复。评委依据陈述及答辩情况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C.经济标(50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48分)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率为3%、3.5%、4%、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内插法计算得分。
2.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各项计费明确、合理。
同时满足以上三条要求,此项得2分,其中一条不满足,此项不得分。
D.项目管理机构(3分)
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如下:
(1)电气/土建设计专业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相关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每增加一名加0.5分,此项最高得1分;
(2)土建/电气施工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相关工程类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0.5分,每增加一名加0.5分,此项最高得1.5分;
(3)造价管理人员:具备注册造价师或相关工程类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0.5分,此项最高得0.5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工程业绩(3分)
1.投标人业绩(1分)
2015年11月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光伏电站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已完业务量超过500MW(含),得0.5分;2015年11月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光伏电站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已完业务量超过1GW(含),得0.5分;2015年11月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体容量100MW及以上的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得0.5分。
以上业绩每满足1项得0.5分,最多得1分。
2.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分)
2015年11月至今,项目经理担任过已完业务量150MW及以上的光伏电站工程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得0.5分;2015年11月至今,项目经理担任过单体容量50MW及以上的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得0.5分。
3.行业实力(1分)
2015年11月至今,投标人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得1分,获得省(部)级最高工程质量奖1项得0.5分。此项最多得1分。
注:
(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提供的验收证明文件中的验收时间为准。业绩的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并网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验收证明),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盖章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三方盖章),三者缺一不可。
(2)如为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提供的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的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工作委托书)、设计合同和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并网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3)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设计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验收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并网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盖章认可的工作业绩证明文件。
(4)投标人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参与评标的业绩仅限于国内相关项目业绩。
(5)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人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6)渔光互补项目包括渔光一体、水面光伏等与本项目技术特点类似、光伏发电与渔业养殖相结合的项目。
(7)国家级奖项包括: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省(部)级最高工程质量奖按“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附录2.省(部)级最高工程质量奖名单”认定。
(8)上述工程业绩、获奖等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评标办法说明:
1)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装订在标书内,原件在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无原件或原件不全不得分。
2)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中必须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图纸,以及投标人根据自己表达对设计任务书及方案理解等相关内容。
3)方案设计文件总篇幅不超过4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2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2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2分。
4)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7)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即21分)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a.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不具备竞争性的,可重新招标;b.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c.设计文件得分汇总出现并列第5名的,则所有并列第5名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8)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设计文件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机构得分、工程业绩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时,以设计文件得分高者优先;如果方案设计文件评分也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分高者优先;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分也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优先。
9)所有区间评分得分含上限分数不含下限分数。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沿海通威富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圩丰镇洋桥闸西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364519555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01室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3913353691
11.重要提醒
11.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11.2联络沟通方式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江苏CA及签章业务总部(南京)
连云港孙莉莉
连云港耿立珍
公司客服电话025-96010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CA(国信CA)周梦雪
魏飞15298603303
18261319191
11.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广联达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国泰新点黄桂松15896100880
朱家旺18905137238
张海南18505182641
12.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考虑到本项目投标单位众多,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只允许签到的前三名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监标且每家投标单位只可委派一人(必须是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其他投标单位递交完所有投标文件后及时离场。
开标仪式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人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人请提前下载“云视讯”,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云视讯会议号,请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开标仪式,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开标仪式的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
12.1云视讯操作步骤:
第一步:下载云视讯APP,并注册
第二步:点击加入会议
第三步:输入会议号(开标当日公布会议号)
12.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12.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12.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等防疫用品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12.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2.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等人员的情况,均由招标人负责处理。
12.7“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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