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四生产线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签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020-440115-44-03-080106)批准,项目业主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单位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四生产线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0-5903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杭工 联系电话:020-3800341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张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37850924
三、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广汽丰田第四生产线厂区内焊装车间、总装车间、涂装车间、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站和4#开闭所,总共6栋建筑屋面上安装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约24029.9kWp。其中,光伏组件采用单晶高效组件,功率515Wp或以上,由投标人采购,组件采购结果及装配容量须经招标方确认同意。
本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运维设施等,并网电压采用10kV电压等级接入厂区内母线。光伏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并网模式,所发电能由丰田第四生产线厂区负荷就近消耗,如果有剩余电能,则输送至公共电网。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供电局批复方案为准。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由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广汽丰田第四生产线厂区内焊装车间、总装车间、涂装车间、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站和4#开闭所,总共6栋建筑屋面上安装光伏发电站组成,装机容量约24029.9kWp。
光伏系统主要电力和电气设备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升压变压器、配电设备等设施;主要使用的材料有光伏组件支架、交直流电力电缆、电缆桥架等等。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包含光伏电池组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3.计划工期:进场10天内提交开工报告,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设计图纸评审;正式开工之日起五个月内通过并网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A或B其中之一要求,未满足另一要求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投标人未能满足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协议原件,并提供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A: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B:施工资质: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分包协议原件(如需)、分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如需)。]
注:投标人不能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一单位不能同时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
4.投标人自2017年6月30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10MW或以上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项目已并网证明,其中项目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为准。
5.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先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再获取的方式。
2.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12月8日起-2020年12月25日23:59止;
递交投标登记资料时间:2020年12月8日8:30起,2020年12月25日17:30止,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登记资料方式: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必须同时按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并递交投标登记资料申请文件后方可办理。
因受疫情影响,本项目以采用电子文件的形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请于在本公告所示递交投标登记资料截止时间之前,将完整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发送至邮箱83492175@163.com(邮件内容至少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的完整名称”)。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及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1)办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的企业信息登记。
(2)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登记和购买招标文件。
(3)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转账;开户名称: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帝景大厦支行;账号:4400 1491 2040 5300 1534。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4)按本公告格式和要求完成投标登记资料(采用WORD和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各壹份,PDF格式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5)将投标登记资料(完整的《投标登记申请表》)递交至83492175@163.com即完成投标登记程序(邮件内容至少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的完整名称”)。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12月29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9时30分。
5.开标开始时间:2020年12月29日9时30分。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闻发布厅(中心本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日程安排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九、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0,928,648.87元。其中光伏组件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9,649,340.45元,【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费用为人民币2,689,400.41元。
十一、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800341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电力招标网(网址:http://)、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gdg.com.cn)及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zjjl.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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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四生产线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签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020-440115-44-03-080106)批准,项目业主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