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GT-XNYGF-JA202009D)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新能源河北青龙满族自治县150兆瓦光伏电站场区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发电青龙满族自治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三峡新能源河北青龙满族自治县150兆瓦光伏电站场区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峡新能源河北青龙满族自治县150兆瓦光伏电站场区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8月20日到2020年08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2.1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青龙满族自治县150MWp光伏平价上网发电项目于2019年6月24日取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批复,项目建设规模150兆瓦,位于青龙满族自治县草碾乡草碾村西北山梁之上,属丘陵地貌,山体坡度较缓,海拔高度为250m-520m之间。拟选场址东侧距省道S252约12km,东北距离草碾乡约4km,距秦皇岛市西北约100km。现有村村通公路自项目东侧通过,交通运输较便利。
本建设项目采用150兆瓦固定式(组件规格型号:单面单晶硅440Wp),光伏场区120个光伏发电单元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本期新建的110kV升压站,最终通过110kV线路(送出长度约16.5km,电网公司建设)接入肖营子220kV变电站110kV侧母线。
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草碾乡。
2.2招标范围
三峡新能源青龙满族自治县150MWp光伏平价上网发电项目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电缆线路等全部设备(招标人提供光伏组件除外)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须按照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Ⅰ标段规划装机容量67.7MWp(采用集中式逆变器,含箱变间集电线路及35kV架空集电线路),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方阵区设备和材料、35kV集电架空线路、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支架、逆变器、汇流箱、35kV箱变、通讯柜、电缆、视频监控、围栏、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等。
(2)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光伏支架基础施工、逆变器及箱变基础施工、光伏场区电缆施工、场区内、外道路施工、场内排水系统、场区防洪及场区大门施工、场区围栏等全部土建工程及该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工作。
(3)光伏方阵区安装工程,包括:支架、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35kV箱变、通讯柜、电压电缆、围栏、视频监控、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倒运、仓储保管等。
(4)35kV集电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35kV架空线路、电缆、光缆、电缆头等设备采购、电缆沟道的施工、电缆敷设、电缆及光缆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倒运、仓储保管等,包括该工程的临时占地及协调工作。
(5)配合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配合办理电站并网前相关手续(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注册、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
(6)配合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配合招标人办理转商业运营手续、配合招标人完成并网手续(包括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
(7)配合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配合项目安评、水(环)保的办理及验收;配合项目工程防雷及电磁辐射、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等备案及验收工作。
(8)配合招标人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工作。
(9)配合项目本体工程包括光伏场区土地租赁及相关协调工作;承担架空线路占地补偿及恢复等费用,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赔偿协议。
(10)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运行期方阵区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11)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接车、卸车、倒运、仓储保管及二次倒运需要临时租赁场地费用等。
(12)水土保持、环保及安全工程:含光伏区、道路及其施工期的水(环、安)措施,确保满足水(环、安)“三同时”要求。
Ⅱ标段规划装机容量82.3MWp(采用36.3MWp集中式逆变器,46MWp组串式逆变器,含箱变间集电线路及35kV架空线路),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方阵区设备和材料、35kV集电架空线路、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支架、逆变器、汇流箱、35kV箱变、通讯柜、电缆、视频监控、围栏、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等。
(2)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光伏支架基础施工、逆变器及箱变基础施工、光伏场区电缆施工、场区内、外道路施工、场内排水系统、场区防洪及场区大门施工、场区围栏等全部土建工程及该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工作。
(3)光伏方阵区安装工程,包括:支架、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35kV箱变、通讯柜、电压电缆、围栏、视频监控、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倒运、仓储保管等。
(4)35kV集电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35kV架空线路、电缆、光缆、电缆头等设备采购、电缆沟道的施工、电缆敷设、电缆及光缆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倒运、仓储保管等,包括该工程的临时占地及协调工作。
(5)配合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配合办理电站并网前相关手续(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注册、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
(6)配合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配合招标人办理转商业运营手续、配合招标人完成并网手续(包括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
(7)配合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配合项目安评、水(环)保的办理及验收;配合项目工程防雷及电磁辐射、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等备案及验收工作。
(8)配合招标人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工作。
(9)配合项目本体工程包括光伏场区土地租赁及相关协调工作;承担架空线路占地补偿及恢复等费用,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赔偿协议。
(10)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运行期方阵区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11)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接车、卸车、倒运、仓储保管及二次倒运需要临时租赁场地费用等。
(12)水土保持、环保及安全工程:含光伏区、道路及其施工期的水(环、安)措施,确保满足水(环、安)“三同时”要求。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Ⅰ标段规划装机容量67.7MWp,Ⅱ标段规划装机容量82.3MWp,投标人须按照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人施工管理情况和地形地貌分布对2个标段间的工作范围和工程量进行调整,最终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
2.4合同工期
Ⅰ、Ⅱ 标段合同工期:计划于2020年9月20日开工,计划于2020年11月20日首批方阵具备并网条件,12月20日整体建成。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④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3年内(以完工证明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已完工的50MW及以上包含光伏场区及集电线路的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或已完成累计容量至少1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均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3)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少担任过1个20MW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工程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履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7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010-83434969,工作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2:00,13:30~17:30)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支付管理”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标书款缴纳:
(1)在线支付:请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平台每10秒自动刷新一次支付结果);
(2)线下支付:在付款方式中选“电汇”以获取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收款账号。潜在投标人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招标文件费用汇至该账号下(一个标段对应一个唯一的标书款收款账号,汇款前请务必核对号码与金额),汇款成功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的结果通知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4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将电子采购平台中标书款支付成功界面的电子截图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zhang_qi13@ctg.com.cn,电子邮件主题须填写“ (投标人全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购买信息”。招标代理将标书款电子发票以回复上述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潜在投标人。
5.电子身份认证
投标文件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CA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网址: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服务热线电话:010-64134583),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0日10时整。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提交的方式,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tgtiis.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纪检工作部(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新能源发电青龙满族自治县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草碾乡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503263795
电子邮件:zhang_meng1@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30号院1号楼海峡国际大厦3层3068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10-57081324
电子邮件:zhang_qi13@ct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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