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卫市人民政府获悉,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新能源光伏、风力发电项目用地租赁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指出,2020年1月1日后取得用地手续的光伏、风力发电项目按新标准实施,光伏项目用地一次性收取25年租赁费用,风电项目用地收取5年租赁费用。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土地租赁费标准调整为230元/亩.年。
原文如下:
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关于调整新能源光伏、风力发电项目用地租赁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为了规范新能源产业用地行为,确保全市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市委、政府工作安排,我局起草了《关于调整新能源光伏、风力发电项目用地租赁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0年8月10日至8月24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局。并注明修改意见者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惠浩云
联系电话:0955-8812818
电子邮箱:zwghlyk@163.com
地址:沙坡头区文昌镇平安东路21号,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关于调整新能源光伏、风力发电项目用地租赁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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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卫市人民政府获悉,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新能源光伏、风力发电项目用地租赁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指出,2020年1月1日后取得用地手续的光伏、风力发电项目按新标准实施,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