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在建项目建设的通知》。
《通知》明确八类风电项目、四类光伏项目并网截止时间。并表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并网的,予以取消建设计划(指标)。同时,相应核准、备案等手续作废。
并规定:今后新核准或备案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或无实质性建设进展的,一律取消项目计划,腾出资源和电网消纳空间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大示范项目。
通知原文如下
特别声明:索比光伏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凡来源注明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内容为索比光伏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图片正在生成中...
7月17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在建项目建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