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省市试点:可再生能源基金明细申报管理

智汇光伏2020-07-19 12:20:29 7省市试点:可再生能源基金明细申报管理-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为提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管质效,探索全面规范电力类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经验,税务总局决定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明细申报管理试点工作。

7月1日开始,七省市成为“可再生能源基金明细申报管理”试点。包括:

国家电网六省市:北京、山西、江苏、浙江(含宁波)、山东(含青岛);

南方电网一省:广东(含深圳)。

试点时间为: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

据了解,该文件主要是加强自备电厂的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7省市试点:可再生能源基金明细申报管理

特别声明:索比光伏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凡来源注明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内容为索比光伏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相关推荐

图片正在生成中...

索比光伏网
19 2020/07

7省市试点:可再生能源基金明细申报管理

为提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管质效,探索全面规范电力类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经验,税务总局决定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明细申报管理试点工作。

索比光伏网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