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监能市场〔2020〕80号
国家电网华北分部,国网北京市、天津市、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京津唐电网各直调电厂,新能源企业:
按照《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华北区域并网发电厂“两个细则”(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9〕254号)(简称“两个细则”)和《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9〕257号)(简称“运营规则”)要求,华北、北京、天津和冀北电网电力调控中心完成了京津唐电网直调电厂、新能源企业2020年3月份“两个细则”及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行结果计算与统计工作。2020年4月23日,我局收到国家电网华北分部报来的运行结果明细清单,并及时对结果进行了审核。截至目前,未接到发电企业对上述结果的争议或申诉报告。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两个细则”考核补偿情况
1.京津唐电网直调机组
2020年3月,京津唐电网“两个细则”总考核费用3251万元,总补偿费用3429万元。
2.京津唐电网风电场
京津唐电网各风电场2020年3月份的考核总费用1063.32万元,补偿分摊总费用440.55万元。
3.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
京津唐电网各光伏发电站2020年3月份的考核总费用562.05万元,补偿分摊总费用138.49万元。
二、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行结果
1.京津唐电网直调机组
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省间市场费用6675.76万元;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京津唐市场费用5868.19万元。
2.京津唐电网风电场
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省间市场分摊总费用-98.38元,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京津唐市场分摊总费用2950.65万元。
3.京津唐电网光伏电站
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省间市场分摊总费用-53.77元;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京津唐市场分摊总费用300.57万元。
为保证京津唐辅助服务市场中天津新能源分摊计算范围与实际参与分摊的新能源场站范围一致,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将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分摊的天津新能源范围调整为天津市调按集中式管理的全部公用新能源场站(扶贫光伏除外),并依据此范围对2019年11月-2020年2月期间天津新能源的辅助服务分摊费用进行重新核算,在2020年3月份辅助服务结算中追补2019年11月及12月份分摊费用,在2020年4月份结算中将对2020年1月及2月份分摊费用进行追补。
按照相关规定,现对2020年3月份京津唐电网直调电厂、新能源企业辅助服务补偿和并网考核结果及2020年3月份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行结果予以发布。
请国家电网华北分部和国网北京市、天津市、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据此文件,及时结算。
附件:1. 2020年3月份京津唐电网发电厂辅助服务补偿和并网考核费用结算表
2. 2020年3月月份京津唐电网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运行结算汇总表
3. 2020年3月月份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运行结算汇总表
4. 2020年3月月京津唐电网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华北市场结算明细表
5. 2020年3月月京津唐电网电力调峰辅助服务京津唐市场结算汇总表
6. 2020年3月月份京津唐电网风电场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分摊明细表
7. 2020年3月月份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分摊明细表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0年4月26日
附件3
2020年3月份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运行结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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