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政策又出幺蛾子了。
春节前,三部委连番轰炸出了三大文件,规定了若干非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条条框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第一条表示要完善现行补贴方式,“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已按规定核准(备案)、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同时经审核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中央财政补贴额度”。
该文件中首次提出了“合理利用小时数”这一概念——事关单个项目补贴额度的确定方法。按照此前度电补贴的发放形式,所发电量×上网电价是最终的电站收益。但在合理利用小时数下的补贴规则却发生了巨大变化,光伏电站的总收益可能缩水10%以上。
光伏們从多位权威专家处获悉,上述政策的设想是,单个项目补贴资金额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电价时采用的年利用小时数和补贴年限确定,达到补贴资金额度的项目不再享受国家补贴,但仍可按照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与电网企业进行结算。但目前仍处在政策考虑阶段,暂未付诸实践。
那么合理利用小时数是多少?显然,这与2015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中的“保障收购小时数”并不是一个概念。光伏們了解到,价格制定部门在核定每年光伏标杆上网电价时一般以1100、1350、1600作为三类资源的年利用小时数边界。
某100MW光伏电站:两种补贴方案收益差距可达8%
下面来举例说明,假设以山东某100MW领跑者光伏电站为例,按照上述资源区界定,Ⅲ类资源区“合理利用小时数”为1100小时,粗略核算年发电量1.1亿度。
一方面,山东西北地区光照资源较好,基本可以达到1200小时;另一方面,作为领跑者项目,是需要参与竞价的,为了提高项目收益率,领跑者项目基本都应用了跟踪系统或者双面、高效组件等手段来提高年发电小时数。
假设通过技术手段将年发电利用小时数提高至1300小时,年发电量1.3亿度,以2017年竞价0.83元/千瓦时计算,前后补贴方案得对比结果如下:
此前在执行的补贴方案:
100MW光伏电站年度收益=1.3亿度×0.83元/千瓦时=1.079亿元
安装合理利用小时数的补贴方案:
100MW光伏电站年度收益=1.1亿度×0.83元/千瓦时+0.2亿度×0.3949=9929.8万
算下来之后,这个100MW光伏电站每年收益减少了860万,20年就是1.72亿元,全生命周期的电站总收益减少了将近8%。合理利用小时数如何核算对于光伏电站,尤其是采用了高效技术的存量电站影响巨大。这对于深受补贴拖欠之害的光伏电站投资商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电站交易“雪上加霜”,高效技术、容配比放开受阻
按照目前合理利用小时数的政策设想,只有合理利用小时数之内的电量才可以拿到补贴,之外的多发电量只能拿到相应的脱硫煤标杆电价,这意味着使用高效技术的电站收益将严重打折。
上述例子仅是一个较为保守的假设案例,光伏們还了解到,2018年青海某领跑者项目在测算时,考虑未来限电情况好转以及利用各种高效技术与提高容配比等手段,将年利用小时数的边界条件定到了2000小时以上,这与Ⅰ类资源的1600小时相差了1/4。如果按照目前合理小时数的方式来执行,这个项目度多发的400小时,只能拿到0.2277元/千瓦时的结算电价。
对于存量项目的影响,除了领跑者之外,还有2019年的竞价项目。众所周知,我国从2019年开始启动全面竞价,参与竞价的项目所需的补贴都是贴着项目的收益率底限进行申报的,这意味着,大部分项目竞价之后的电价刚刚满足收益率要求。按照合理利用小时数来计算补贴的话,很显然,将直接降低项目的收益率。
除此之外,光伏电站的交易也将随之受到影响,重新测算收益率情况、重新定价将给已经被补贴拖欠所累的光伏投资商带来更为沉重的负担。
更为重要的是,这样的规则将严重阻碍高效技术、容配比的放开等可以直接降低度电成本的技术应用。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双面组件、跟踪系统的应用,作为可以直接提高发电量的手段,在近几年,尤其是的领跑者项目以及青海特高压配套项目中应用广泛,同时5-15%的增益也直接降低了光伏发电的度电成本。
此外,超配的光伏电站也将深受其害。作为降低度电成本的“利器”,超配已经在竞价、平价项目中广泛应用,行业专家也在不断为放开容配比奔走呼号。然而,此次合理小时数概念的提出,将直接对采用这些手段提高发电量进而降低度电成本的光伏电站产生相当严重的影响。
需要强调的是,尽管三部委在文件中提出了“合理利用小时数”的形式,但截止目前仍未有相关的细则出台。2020年光伏竞价项目申报已经启动,项目开始逐步进入收益率测算阶段。据了解,某西部省份已经明确今年的竞价光伏项目不允许超配。
对于存量项目来说,合理利用小时数究竟该何如核定?是否应该区别对待?如果按此执行,按照20年的补贴期限,此前合理小时数之外多发的电量补贴是否需要收回?……光伏們建议主管部门慎重考虑,这不仅将对存量产生重大的影响,同时细则也需要尽快出台,否则将影响到竞价项目的设计方案以及申报推进。
最后的疑问来自于,政策的规则为什么总是后置?中国光伏产业在逾千亿元的补贴拖欠之下,都在负重前行,为争取行业平价不断努力,但却总是被一道道政策文件牵制。如果没有过去这近200GW的装机体量,全球的光伏产业都不见得有如此快的降本速度。
特别声明:索比光伏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凡来源注明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内容为索比光伏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图片正在生成中...
补贴政策又出幺蛾子了。春节前,三部委连番轰炸出了三大文件,规定了若干非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条条框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第一条表示要完善现行补贴方式,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存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