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光伏发电市场回顾和展望

太阳能杂志2018-03-15 09:34:41 2017年 光伏发电市场回顾和展望-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1 光伏发电市场发展现状

1.1 光伏发电市场保持快速发展,弃光问题有所缓解

“十三五”以来,随着太阳电池技术进步的快速提高,太阳电池生产成本和光伏发电成本快速下降,在各项光伏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光伏发电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发展。2017 年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3 亿kW,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装机目标。2016 年全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3454 万kW,同比增长126%;2017 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 5300 万kW,同比增长50% 以上,连续5 年创新高。2017 年,我国光伏发电量首超1000 亿kWh,达到1182 亿kWh 以上,同比增长超过70%,光伏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由2016 年的1.1% 提高到1.8%。

 


 

从地区方面来看,2017 年光伏发电市场呈现装机增速东增西降、东中西部装机分布进一步均衡、分布式爆发增长的新格局。光伏市场集中度进一步降低,分布更为广泛,市场热点从西部地区向中东部地区转移,2017 年西北地区光伏新增装机占比同比下降17%,中东部成为我国光伏发电的热点地区,其中,华东地区新增装机同比增加11%。分布式光伏发电呈爆发式增长, 户用光伏市场开始启动,2017 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1900 万kW,同比增长近4 倍。

 


 

弃光问题有所缓解,但仍面临反弹的压力。2017 年,全国集中式光伏电站弃光率为7%, 同比下降4%。其中,甘肃、新疆、青海等弃光重灾区情况明显好转,2017 年的弃光率分别为20%、22% 和6%,同比分别下降9.8%、9.2% 和2.1%。有效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状况是2017 年《政府工作报告》布置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加大本地消纳,扩大电力外送和跨省、跨区交易, 弃风、弃光预警机制等多种方式,弃光问题有明显改善。但随着光伏发电装机的快速增长,在电网目前的技术条件下,电力消纳能力逐渐饱和, 特别是在供暖季热电机组调节能力差,局部地区仍面临弃光反弹压力。

 


 

1.2 光伏发电成本快速下降,推动市场快速发展

我国具有活跃的光伏技术研究团队和完整的光伏制造产业链,强大的产业化技术水平和产业规模化效应推动我国太阳电池效率持续提升, 光伏组件成本不断下降。“十三五”期间,我国晶体硅太阳电池继续保持每年0.3 个百分点的绝对效率提升,单晶及多晶电池片产业化效率从2015 年的19.5% 和18.3% 提升到2017 年的21.8% 和20%,使同等面积的太阳电池片在制造成本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单位功率的太阳电池价格保持下降。近两年,光伏产业以金刚线切割为代表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得到大规模应用,从多晶硅生产到电池制造全产业链生产成本持续下降,光伏组件生产成本从2015 年的3 元/W 降至2017 年的2 元/W。

光伏组件价格的大幅下降带动了光伏电站投资成本的快速下降,结合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降低非技术成本的相关政策措施,电站投资成本从2015 年的8 元/W下降到2017 年的6 元/W,下降幅度达到25%。成本的快速下降结合稳定的光伏发电政策环境,有力地推动了光伏发电市场快速发展,同时吸引了更多的资本进入光伏发电市场,市场的扩大又进一步促进了产业链技术进步的加速和成本下降,形成了光伏发电市场的正反馈效应。

1.3 分布式光伏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

分布式光伏发电具有靠近用户侧、建设规模灵活、安装简单、适用范围广的特点,是光伏发电重要的应用形式。分布式光伏发电由于投资成本高、风险大、商业模式不成熟、金融机构参与意愿低等原因,在2013~2016 年发展相对缓慢,年均新增

装机为253 万kW。2017 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呈现爆发式增长,预计全年新增装机超过1900 万kW,标志着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进入快速增长期。

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爆发式增长主要有6 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破解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难题,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基于发展中的问题,在分布式发电上网模式选择、电网接入规范、电力交易、应用形式等方面适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在国家度电补贴的基础上, 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本地度电补贴或装机补贴; 三是光伏发电成本的快速下降,使项目投资收益率明显提高;四是金融机构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提供灵活的融资服务;五是光伏扶贫的示范带动及光伏企业创新的商业模式,推动了户用光伏的快速发展;六是国家严控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而对分布式光伏电站不限制。

1.4 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公布,引导有序发展

1) 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管理不断改进,引导有序发展。2017 年7 月,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的《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中指出,2017~2020 年这4 年的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共计8650 万kW( 含领跑技术基地3200 万kW),一次性将“十三五”剩余的建设规模分解到年和省。建设规模从2014~2016 年的逐年发放,到2017 年一次性发布4 年的建设规模, 为国内光伏市场和投资者提供了明确的市场规模预期,对市场发展具有有效的引导作用。

2) 严控规模与各方高涨的建设需求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总额的限制,中央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严控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但是,各方面对光伏发电的需求日益高涨,国家批复了多个专项光伏建设规模额度, 包括光伏扶贫项目、光伏领跑技术基地项目、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建设项目、多能互补示范基地项目、可再生能源示范区配套项目等超出规模管理的项目。中央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的建设规模管控面临较大压力。

 


 

3) 剩余的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非常有限。国家发布的“十三五”光伏电站计划建设规模总计为10460 万kW,2016 年和2017 年已完成新增光伏电站6431 万kW,扣除其中2016 领跑者基地550 万kW,总体而言,“十三五”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指标仅余850 万kW 左右,而且需优先建设光伏扶贫电站。即使考虑到不限建设规模的村级扶贫电站、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建设项目等带来的额外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以及北京、天津、西藏等7 省区自行管理的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今后3 年普通光伏电站的建设规模额度也是非常有限的。

4) 投资预警机制逐渐建立,弃光情况成为电站开发建设前置条件。由于弃光限电严重,2016 和2017 年都有3 个省暂不安排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国家能源局正在建立光伏电站市场环境监测评价体系,以引导光伏发电开发企业理性投资, 避免盲目投资建设和无序发展。

1.5 光伏上网电价下调,竞争性招标促进电价快速下降

2017 年12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2018 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下调了0.1 元/kWh,Ⅰ类、Ⅱ类、Ⅲ 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0.55、0.65、0.75 元/kWh ( 含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下调0.05 元/kWh,调整为0.37 元/ kWh ( 含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 MW 及以下) 标杆电价、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从光伏市场和股市反馈情况看,电价下调的力度温和,在市场预期下降幅度之内。光伏上网电价种类划分更加细化,价格管理和项目管理更为细化,管理执行的难度也有所增加。

 


 

2016 年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建设项目开始探索通过市场性竞争招标确定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降低电价效果明显。内蒙古乌海和山西芮城的最低中标电价比2017 年上网标杆电价低0.20 元/kWh,内蒙古包头、山西阳泉和安徽两淮的最低中标电价比2017 年上网标杆电价低0.13~ 0.14 元/kWh。

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可有效解决路条买卖问题,挤出地方和部门加在光伏发电项目上的不规范、不合理的额外费用,有效降低光伏电站建设和发电成本;同时, 可有针对性地为尚未批量化生产的前沿技术和突破性技术产品提供试验示范和依托工程,带动和引领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市场应用。

根据2017 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企业优选标准的规定,2017 年光伏应用领跑基地将在2018 年3 月完成竞争优选,并要求在2018 年底前建成并网,鼓励竞争性招标降价是其重要的引导方向。一方面,地方政府都承诺应用领跑基地项目的投标电价上限比当地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低10% 以上,最高降幅达到15%。另一方面, 投资企业优选标准规定也鼓励竞报电价,投标企业所报电价需低于申报平均电价0.12 元,才可获得满分35 分。预计,I 类太阳能资源区基地的中标电价有可能低于0.4 元/kWh。

 


 

2 展望和建议

2018 年光伏市场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将从快速成长期逐步进入成熟期。“十三五”累计光伏装机容量发展目标已经实现,市场发展重点从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逐步转为市场结构优化、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

2.1 光伏制造业仍将为光伏市场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

1) 光伏产业的战略发展地位不变。光伏产业是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也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光伏产业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支持光伏发电市场和产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思路没有变。

2) 强大的光伏制造业促进生产成本的进一步下降。我国拥有全球最强的光伏制造产业,产能和产量均居全球首位,预计2017 年我国光伏组件产量超过7000 万kW,出口2200 万kW。经过2017 年全球光伏市场的强劲拉动,2018 年全球光伏制造业的产能产量将继续增加、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成本不断下降。从需求侧看,国际市场需求则面临放缓、甚至下滑的局面,光伏供需市场面临失衡的较大压力,太阳电池产品价格将进一步下探,为光伏发电成本的进一步下降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3) 光伏制造业和光伏市场的良性互动机制仍非常重要。制造业为光伏发电成本下降提供产品支撑,同时,国内光伏市场也是我国光伏制造业的根基。国家明确了2017~2020 年的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方案,给市场和产业传达了明确的信息。应继续保障我国光伏政策和市场的相对稳定性和可预测性,避免出现光伏市场的大起大落,这对我国光伏制造业和光伏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都非常重要。

2.2 光伏市场的重点和方向将有较大转变

1) 总体目标已实现,市场规模面临较大的调整压力。2017 年已提前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光伏装机容量总体市场目标。但是,分布式光伏、光伏扶贫、“领跑者计划”、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等工作的进展距离规划目标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若按照全面完成规划目标计算,未来3 年尚需安装光伏扶贫1000 万kW、领跑者基地3200 万kW,总计约4200 万kW,平均每年的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约为1300 万kW。若按照国家发布的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方案,2018~ 2020 年电站建设规模为2100 万kW 左右,这与2017 年3400 万kW 光伏电站规模相比,将有较大规模的调整,光伏电站市场面临很大的压力。光伏市场的重点将转为分布式发电市场, 预计2018 年分布式光伏市场仍将保持增长,分布式发电市场规模将赶上、甚至超过集中式光伏电站市场规模。

2) 光伏电站市场结构将有较大变化,市场竞争机制将全面推行。从市场布局看,光伏电站的主体将进一步从西部地区向中东部地区转移, 以领跑者基地、光伏扶贫电站为主,普通光伏电站的市场空间将非常有限。通过市场性竞争方式获得项目开发权、确定上网电价将成为光伏电站大市场的主流。未来3 年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规模将继续引导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为太阳电池新产品和新技术提供市场和空间。光伏扶贫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方向,新建建设规模优先建设光伏扶贫电站,在优惠的固定上网电价的支持下,随着扶贫资金的落实、商业模式的完善和优化,光伏扶贫电站会成为电站市场的主要力量。

3) 分布式光伏市场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阶段。经过2017 年的高速发展,我国已具备很强的分布式光伏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能力。随着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的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投资风险将进一步降低,商业模式将更加多样化,预计2018 年分布式光伏发电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尤其是户用光伏系统。随着发电成本的进一步下降,在中东部地区的工商业建筑上, “十三五”末期分布式光伏有可能进入平价上网时代,无需电价补贴,其市场规模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阶段。

2.3 政策机制

2.3.1 加强目标引导和监测预警

由于光伏发电成本的快速下降带来的抢装和超装问题,造成一些项目不能及时并网和电站质量不过关,同时影响了上游组件市场的正常供需。从形成的原因来看,一是由于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调整节点带来的“末班车效应”;二是在光伏发电规模管理机制下一些省份采用先建先得造成的过度竞争建设。

从产业稳定发展考虑:一是应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规模目标引导,基于可再生能源基金收支情况、电网送出条件、本地电网消纳能力、光伏发电投资成本等因素,科学制订总体目标和年度发展目标;对于分布式光伏还应加强电力需求预测和当地电网接纳能力评估,制订规模化发展目标。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披露;加强项目建设备案信息采集和分析,定时向社会公开信息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支持;加强不同地区利用小时数、限电信息、市场化交易信息等运行信息的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对存在风险地区及时预警。三是加强年度评估考核和目标调整;按年度对不同省份开展评估考核,对风险较高地区应及时调整其下一年发展目标,引导社会投资方向。

2.3.2 政策机制的调整整合

新型光伏市场需要统筹、协调的管理机制。一是简化管理制度,协调能源管理部门、价格管理部门、电网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减少激励政策的类别,减轻管理部门的负担,也使光伏项目开发流程简化、公开。二是针对集中式光伏电站的规模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先开发条件好的光伏项目。三是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项目管理和并网管理,通过电力市场改革推动本地消纳和电力交易等。

扩大补贴资金来源,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国家应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固定上网电价制度, 尽快支付拖欠的光伏发电项目的电价补贴款;尽快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和强制交易绿色证书制度,推动自愿交易绿色证书、碳交易市场等多种途径和政策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并根据补贴资金规模相应地扩大其建设规模。

作者 : 胡润青1 刘建东2

 

(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2.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参考文献

[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信息简报[R]. 北京: 2017-12.

[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关于2018 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EB/OL], http://www.ndrc.gov.cn/ gzdt/201712/t20171222_871325.html, 2017-12.

[3]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可再生能源数据手册[R]. 北京: 2017-7

[4] 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2017 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名单及落实有关要求的通知[EB/OL], http://zfxxgk.nea.gov. cn/auto87/201711/t20171130_3062.htm, 2017-11

[5] 赛迪智库, 2018 年中国光伏产业发展形势展望[R], 北京: 2017-12.

文章作者:胡润青 刘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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