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下发关于吉泉直流配套电源开展“两个细则”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自2019年10月1日起,吉泉直流配套电源独立开展“两个细则”管理。吉泉直流配套新能源暂不参加疆内“两个细则”考核和补偿,待条件成熟后再予以研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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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下发关于吉泉直流配套电源开展两个细则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自2019年10月1日起,吉泉直流配套电源独立开展两个细则管理。吉泉直流配套新能源暂不参加疆内两个细则考核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