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熊猫绿能发布公告,于2019年11月19日,公司与认购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订立认购协议,公司有条件同意配发71.77亿股股份,认购价为每股港币0.25元(较11月19日收市价溢价7.76%),总现金代价为港币17.94亿元。认购股份约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47.06%及认购事项完成后经扩大已发行股本32.00%。
认购人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及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一间中国国有企业,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间接全资拥有。认购人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发电及供电、热能生产及供热、生产及销售煤炭、物业发展及房地产管理。认购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第三方。
公司称,公司一直积极寻求合作机会,以改善其财务及营运能力。董事认为,认购事项乃该公司筹集资金以加强其资本基础、改善其财务状况以为公司未来发展并为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良机。董事亦认为,认购事项乃集团引进可靠战略投资者(即认购人)的机会,透过此举,该公司能够提升信贷评级,减少融资成本及改善该公司流动资金状况,尤其是能够偿还将于2020年1月25日到期的未偿还350百万美元优先无抵押债券。
此外,认购人于风力发电及光伏开发方面拥有领先的专业知识,作为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其将为该集团进行中及日后的光伏开发项目提供设计及技术支持。董事将探索该集团日后与认购人产生协同效应的机会。于本公告日期,该公司并无任何收购、扩展或其他协同效应的具体计划。
此外,董事会建议透过增设额外100亿股新股份的方式将公司法定股本由港币20亿元增至港币30亿元(拆分为300亿股每股面值港币0.1元的股份),其应于所有方面与现有股份享有同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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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熊猫绿能发布公告,于2019年11月19日,公司与认购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订立认购协议,公司有条件同意配发71.77亿股股份,认购价为每股港币0.25元(较11月19日收市价溢价7.76%),总现金代价为港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