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新店小坪地农业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已获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普安清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该项目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普安县新店小坪地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贵州省普安县罗汉镇果木村和戈氽村,场地距离罗汉镇4.5km,可利用场地以南向坡及东南向坡为主,平均坡度约10~25度,地形条件整体度和连续性较好。场地海拔高程在1366m~1720m之间,占地以荒山荒坡为主,局部少量耕地。站址中部有乡村道路通过,周边有S313省道通过,厂址交通条件较便利。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p,总占地面积约为3000亩(其中升压站占地8.2245亩),包含110kV升压站、光伏场区发电设备、场内外道路交通及送出线路的建设。光伏电站汇集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经过升压后,以110kV电压等级单回线路接入贵州电网的青山110kV变电站110kV侧。本工程规划装机容量100MWp,推荐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电池组件采用72型半片高效单晶硅组件,数量共计约300000。运行方式采用固定式,以12°倾角安装在支架上。100MWp太阳电池阵列共由50个子方阵组成,一共需50台2000kVA逆变升压一体化装置。
1.2项目规模:规划装机容量100MWp
1.3招标内容与范围:
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内容包括不限于:本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勘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所有验收工作;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送出工程及对端改造、升压站基础、组件支架基础施工。从工程起点至项目竣工并网安全稳定240小时试运行(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和调度协议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消防备案及验收、质检、防雷接地评估及验收、水土保持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劳动安全及职业健康验收、电力部门并网验收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定值计算、所有性能测试及试验等),同时也包括生产准备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围栏采购及施工、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等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2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下列业绩中的一项:(注: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近五年已累计完工60MWp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绩近五年已完工至少两个3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业绩
2.3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
2.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有能力提供长期技术售后服务。
2.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近三年(2016-2018年)未处于连续亏损状况(以审计报告为准)。
2.6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
三、招标安排: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15日起至2019年10月19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含资料费),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5日10:00时止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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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新店小坪地农业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已获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普安清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该项目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