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电场示范项目储能设备招标

索比光伏网2019-09-17 14:20:18 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电场示范项目储能设备招标-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合同名称: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电场示范项目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WX2019-1709

招 标 人: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买 方: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受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电场示范项目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1.1.1 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电场示范项目

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电场示范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乐甲乡, 厂区大致范围为东经122°14′~121°23′,北纬39°41′~39°49′。场区内有唐兴县道横穿,场区中心距南侧S313省道为15.6km,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根据大连市陆上风电规划,乐甲风电场项目本期装机容量为100MW,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和一回220kV送出线路来接入系统。

乐甲风电场本期拟安装29台风电机组。风力发电机机端电压0.69kV,采用一机一变的方式,就地升压至35kV,通过35kV集电线路汇集接入场内220kV升压站35kV侧,再经主变二次升压接入系统。

本工程作为网源友好型风电场示范项目,为实现风电场风电储能、调峰功能,同期建设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总容量为10MW/40MWh,其中9.75MW/39MWh储能系统集中布置,以一回35kV电缆线路接入驼山风电场升压站35kV母线;另外250kW/1MWh储能系统用于一机一储的示范配置,就近布置于风机旁边。

1.2工作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10MW/40MWh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及附属设备,安装调试、基础土建(包含但不限于储能系统区域内的设备基础、电缆沟、围墙、道路、接地等)工作。其中9.75MW/39MWh储能系统集中布置,以一回35kV电缆线路接入驼山风电场升压站35kV开关柜内;另外250kW/1MWh储能系统用于一机一储的示范配置,就近布置于风机旁边。

设备交货期:2019年3月31日

投标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按照使用环境条件、本技术规范书要求和适用的工业标准,配置一套满足本工程范围内的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包括所有设备主要元器件的选型、制造、软件设计开发、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现场试验等。

(2)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的设计需满足GB/IEC/IEEE相关标准要求(见1.7标准与规范),投标方应负责完成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调试。

(3)提供用于施工的全部图纸,并指导完成系统设备和装置现场安装和调试。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设计联络会及设计协调会,

(4)承担通电启动和调试服务,直到该系统能满足业主运行要求,设备投入率应为100%。

(5)投标方应保证设备、文件和技术服务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

(6)负责培训招标人的运行维护人员,向招标方提供必需的工程文件和设备资料,以便招标方能对系统独立进行组态、编程、维护、修改和调试工作。

(7)按当地主管部门的相关验收标准,提供所有需要验收的工程、设备资料及其它相关资料,配合当地主管部门、招标人开展验收工作,确保系统性能全部达到保证值和有关标准要求,所有提供设备须符合本地电网公司要求,顺利通过投运前的验收。

(8)在整个质保期内,应无偿更换非招标方原因引起的硬件损坏和相应服务。

(9)电池储能系统内部所有的机械系统、电气系统、通信系统、外壳、设备接地等连接和配合均属于投标方的责任范围,与招标人无关。

(10)本次招标的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主要作为乐甲风电场配套设备,投标方应负责开展储能系统提升风电场网源友好特性的控制策略研究工作,配合招标人进行电池储能系统与其它设备的连接通信和联调,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1.3资金来源

乐甲风电场10MW/40MWh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由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投标代理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出具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否则投标无效。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本招标内容包含35kV高压设备安装施工和土建工程,投标人应在中标后提供本单位或分包方的施工资质,由招标人核实。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或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1.5业绩

1)投标人须具有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核心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的集成能力,具有全钒液流电池储能项目应用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1兆瓦时电池储能系统的系统集成或关键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17日

1.7.2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9月23日

1.7.3 发售时间: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3日 8:30~11:30,14:30~16:00。

1.7.4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元)小写(¥:20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7.5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等),业绩需符合本章1.5业绩要求;

(5)信用中国网站全部截图(包含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至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被授权委托人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社保证明材料;

(8)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9)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10)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本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相关材料;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特别声明:索比光伏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凡来源注明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内容为索比光伏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相关推荐

图片正在生成中...

索比光伏网
17 2019/09

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电场示范项目储能设备招标

合同名称: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电场示范项目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合同项目编号:WX2019-1709招 标 人: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 方: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受大连东方国顺能源

索比光伏网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