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012)股东李春安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质押股份3300万股,用于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本次质押股份3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李春安与控股股东李振国、李喜燕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36,700,05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36%。合计累计质押492,897,505股股份,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为43.3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60%。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5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滑28.24%。
据挖贝网资料显示,隆基股份专注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单晶太阳能发电解决方案,主要从事单晶硅棒、硅片、电池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光伏电站的开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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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012)股东李春安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质押股份3300万股,用于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本次质押股份3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李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