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9年度申报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省电力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前将黑龙江省光伏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落实情况、全省新增新能源消纳能力分析评价意见(分别明确光伏和风电装机容量)和申报项目消纳市场及接入系统方案的论证材料,以及接入系统建设承诺、消纳保障承诺等有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省发改委;市(地)发改委汇总说明本市申报项目情况并填写附表,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电价材料一份密封),封面加盖申报企业公章,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至省发改委(全套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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