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辽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锦州港5.9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辽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锦州辽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新建发电容量为5950千瓦分布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余量上网)。
2.2 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1号锦州港杂货码头公司平房仓、办公楼等。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5个日历天(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4 招标范围:锦州港5.9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含组件)、施工、安装、调试、并网部分施工、试运行直至国网并网验收发电、质保期内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五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20日(每天8:00 时至 17:00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4.4 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资格证明(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
5. 开标时间为2019年6月3日9时0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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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锦州辽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锦州港5.9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辽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锦州辽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