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有关企业: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合政〔2018〕101号)(以下简称市级光伏政策),市经信局将开展我市2018年度光伏产业类扶持政策相关补贴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受理对象为市级光伏政策中,“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和“支持‘光伏+’应用”屋顶产权人、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补贴(部分由其他市直单位兑现的项目,以相关单位通知为准),申报条件及材料等按《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经信电子〔2018〕553号)执行。
二、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4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辖区经信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及时组织企业申报,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100%实地查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于4月12日前正式报至市经信局电子信息及软件处(市政务中心B座1410室),附件表格至市经信局网站(http://hfjxw.hefei.gov.cn)下载,电子版发至邮箱jxwdzxx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事项
企业、机构、个人应做到诚信申请,对违反国家、省及本市专项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予以追回,涉事单位纳入产业政策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财政资金支持。
联系人:王亮;联系电话:63538780。
附件: 1.光伏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2.合肥市光伏产业发展政策资金申请表
3.2018年度合肥市光伏屋顶产权人补贴汇总表
4.2018年度合肥市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补贴汇总表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8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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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有关企业: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合政〔2018〕101号)(以下简称市级光伏政策),市经信局将开展我市2018年度光伏产业类扶持政策